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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取样方法: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尺寸150mm×150mm×550mm,每组3块。 4.4.4 混凝土配合比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⑴ 频率:
同一工程、同一施工工艺、同种材料、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
⑵ 取样方法:
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砂60kg,水泥50kg,石120kg,外加剂1kg 4.4.5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
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⑴ 频率:
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抗压试件一组,当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另做试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⑵ 取样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4.4.6 砂浆配合比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⑴ 频率: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砂浆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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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取样方法:
按水泥、砂、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
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水泥20kg、砂50kg、外加剂1kg 4.5 简易土工 4.5.1 检测参数
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压实度 4.5.2 频率、方法
⑴ 整片垫层
① 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② 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⑵ 条形基础下垫层 ① 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 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⑶ 单独基础下垫层 ① 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 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⑷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环刀法) 柱基回填,抽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
基槽和管沟回填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 基坑和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1组; 坑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 灌砂法:适用于粗粒土。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4.6 混凝土掺加剂 4.6.1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⑴ 频率:
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100t为一批,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50t为一批。 ⑵ 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液体分上、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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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分别取样、混合均匀),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4.6.2 粉煤灰
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⑴ 检测参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安定性(F类粉煤灰无要求)
⑵ 频率:
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也为一批。
⑶ 取样方法: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4.7 沥青、沥青混合料 4.7.1 沥青
GB11147-89《石油沥青取样法》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⑴ 检测参数: 针入度、软化点、延度
⑵ 频率: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一批,改性沥青每50t为一批),每批次抽检一次。
⑶ 取样方法:
固体或半固体样品取样量为1-1.5kg,液体沥青为1L,乳化石油沥青为4L。
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卸料过程中取样时,要按时间间隔均匀地取至少3个规定数量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作为试样。 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5cm处采取。 4.7.2 沥青混合料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8.5.1 JTJ052-2000《公路工程沥青与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⑴ 检测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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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含量、马歇尔试验、矿料级配、密度
⑵ 频率:
每台搅拌机每日取样检查至少一次。
⑶ 取样方法:
在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铺一车取一次,连取3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20kg。热拌热铺的沥青混合料试样宜在取样后装在保温桶内立即送检,当不具备立即送检条件时,在试样冷却到60℃以下后,装在塑料编织袋或盛样桶中,注意防潮防雨淋,且时间不宜太长。取样后,应对所取样品加以适当标识,注明工程名称、路段桩号、沥青混合料种类、取样时样品温度、取样日期、取样人等必要的信息。 4.8 预应力钢材、锚夹具 4.8.1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GB/T5224-200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⑴ 检测参数
拉伸试验(包括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和最大力总伸长率)
⑵ 频率: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钢绞线组成,每批质量不大于60t。
⑶ 取样方法:
在每(任一)盘卷中任意一端截取,表面不能有磨痕或机械损伤、裂纹以及肉眼可见的冶金缺陷,由于它们的最终交货状态是经消除应力回火处理的,试样的切取应采用无齿锯(砂轮片)切割、不应用烧割,以免试样过热影响其理学性能,长度约800mm。 4.8.2 预应力锚、夹具
GB/T14370—200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⑴ 检测参数
硬度、静载试验(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可不作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⑵ 频率:
同一批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每批不得超过1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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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取样方法:
对硬度有严格要求的锚具零件,从每个验收批中任意抽取5%的样品,进行硬度检测,当用量较少时,不应少于5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从从外观检查和硬度检验合格的锚具中抽取6套样品,与符合试验要求的和检验合格的预应力筋组装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由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4.9 钢结构工程用钢材、连接件 4.9.1 钢结构工程用钢材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
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1591-200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⑴ 检测参数:
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1根拉伸、1根冷弯 优质碳素结构钢:2根拉伸
⑵ 频率:
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60t为一批。
⑶ 取样方法:GB/T2975-1998
型钢(角钢、I字型、槽钢、Z行钢、T行钢等)在腿长1/3处切取;钢板在板宽1/4处切取,试样加工应采用冷加工方法,不能直接高温切割加工,矩形试样,厚度2.5-4.5mm时,试样宽30mm,厚度4.5-6.5mm时,试样宽20mm,长度拉伸试件450mm,冷弯试件350mm
碳素结构钢:型钢和钢棒取纵向试样,钢板、钢带取横向试样,窄钢带取横向试样受宽度限制时,可以取纵向试样。
优质碳素结构钢:2根拉伸试件应从不同根钢材上切取。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宽度不小于600mm的扁平材,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宽度小于600mm的扁平材、型材及棒材取纵向试样。 4.9.2 网架节点承载力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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