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
一、高温天气介绍
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达到或超过37℃时称酷暑。高温是一种较常见的气象灾害,我国除东北、青藏高原极少或不出现高温天气外,其他地区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高温天气。
我国的高温天气主要集中在5~10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南、华南、西南及新疆都是高温频发地。1951~2009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省级以上城市中(除拉萨没有高温天气)重庆出现的次数最多,达1853天;西宁最少,只有3天。我国新疆盆地也是高温频发地,吐鲁番多次出现全月(6、7、8月)每天都为高温的情况。
盛夏季节,长江中下游地区常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下,出现高温酷热天气,是我国夏季热浪袭击的重灾区。梅雨季节过后的7、8月份,一般年份都会出现20~30天的高温天气,梅雨期短的年份高温日数可超过40天。近50年来,全国平均高温日天数呈现先减后增的态
势,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高温日数减少,80年代初开始呈现明显增加的趋势。西北、华北高温日数存在线性增加的趋势,其中华南地区增加趋势最为明显。 1.高温类型
人体对冷热的感觉不仅取决于气温,还与空气湿度、风速、太阳热辐射等有关。因此,不同气象条件下的高温天气,也有其相应的特征。高温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气温高而湿度小的干热性高温;另一种是气温高、湿度大的闷热性高温,称为“桑拿天儿”。 (1)干热型高温
气温很高、太阳辐射强而且空气湿度小的高温天气,被称为干热型高温,经常在我国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夏季出现。 (2)闷热型高温
夏季水汽丰富,空气湿度大,在相对气温并不十分高时,人们仍感觉闷热,此类天气被称之为闷热型高温。经常在我国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华南等地出现。 2.预警信号
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高温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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