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土建部分填表说明
鲁JJ—00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应包括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构造特征、机电系统等。
一般情况:工程名称、建筑用途、建筑地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和建筑层数等。
构造特征:地基与基础、柱、内外墙梁板、楼盖、内外墙装饰、楼地面装饰、屋面构造、防火设备等。
机电系统名称:工程所含的机电各系统名称。 其他:指需要特殊说明的内容。
鲁JJ—00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做出签证结论意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主要含有以下内容: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栏。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好的奖励及达不到质量要求处罚办法,以及质量例会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栏。质量负责人的分工,各项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栏。测量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司机、钢筋、混凝土、机械、焊接、瓦工、防水工等建筑结构工种。
电工、管道等安装工种的上岗证,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栏。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超出范围的应办理特许证书,否则不能承包工程。在有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有管理分包单位的制度,主要是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施工图审查情况栏。重点是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如果图纸是分批交出时,施工图审查可分段进行。
6.地质勘察资料栏。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地下部分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编制时参考等。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栏。检查编写内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
8.施工技术标准栏。是操作的依据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企业应建立技术标准档案。施工现场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都有。可作培训工人、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的主要依据,也是质量检查评定的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个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建设单位等都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单独搞一个计划,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一项内容。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预拌混凝土或安装专业就没有这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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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
鲁JJ—00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
2.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鲁JJ—005技术交底记录
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计划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鲁JJ—006开工报告
1.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鲁JJ—009预拌砼运输单
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随车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供应方量、配合比、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和施工单位测定的现场实测坍落度等。
鲁JJ—010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正式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工程检查;水电预埋检查;材料、设备及其他准备等),自检合格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许可后可浇筑混凝土。
鲁JJ—011砼拆模申请单
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和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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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并附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经监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许可后方可拆模。
鲁JJ—013图纸会审记录
1.工程开工前,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做会审准备。
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答复,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答复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鲁JJ—014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鲁JJ—015工程洽商记录
1.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鲁JJ—016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单位提出的或其他相关单位提出的对图纸内容或有关技术要求,由设计单位负责解释说明。
鲁JJ—018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1.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物的红线桩。
2.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并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3.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验线。
本工程为10层,高度40m,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第7.3.5条,允许误差为:边长相对中误差1/5000,测角中误差±20//,高程中误差6㎜。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第7.3.5条:建筑物施工放样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7.3.5 根据起始水平测距相对中误测角中误差面在施工水平建筑物结构特征 差 (//) 面上测定高程中误差(㎜) 金属结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1/20000 5 6 物高度100~120m或跨度30~36m 15层房屋、建筑物,高度60~100m或跨度1/10000 10 5 18~30m 5~15层房屋、建筑物,高度15~60m或跨1/5000 20 4 第 421 页
度6~18m 5层房屋、建筑物,高度15m或跨度6m及以1/3000 30 3 下 木结构、工业管线或公路铁路专用线 1/2000 30 - 土工竖向整平 1/1000 45 - 注:①对于具有两种以上特征的建筑物,应取要求高的中误差值;
②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应根据设计对限差的要求,确定其放样精度。 鲁JJ—019基槽验线记录
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线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鲁JJ—020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鲁JJ—021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楼层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鲁JJ—022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
1.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建设、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JJ-022。主要检验内容包括: ①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②实际进场材料和构配件数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 ③材料、构配件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④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
2.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
鲁JJ—023合格证贴条
1.材料名称填全称。
2.合格证原编号如实填写。
3.一个合格证代表数量,可按合格证本身数量。 4.进货数量按实填写。
5.工程总需要量按计划填写。
6.材料验收单编号按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右上角编号填写。 7.抽样试验委托单编号按委托单本身编号填写。 8.抽样试验结论按试验报告结论填写。 9.供货单位按实填写。
10.到货日期:以进场日期为准。
11.查对标牌验收情况,检查供货实物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12.合格证收到日期:实际收到日期。 13.空白部分贴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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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24复印件(或抄件)贴条
复印件或抄件的材料如用在承重结构和关系到人身安全部位必须检验,否则不得使用。 填表说明:
1.材料名称:填写材料名称全称。
2.合格证复印件原编号,应为原合格证原编号。 3.进货数量以进场验收数量为准。
4.工程总需要量以工程材料计划为准。
5.材料验收单编号以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右上角编号为准。 6.抽样试验委托单编号:以抽样试验委托单的编号如实填写。 7.抽样试验结论:按试验结论如实填写。
8.供货单位:以最终使用单位采购进货供应单位为准。 9.到货日期:以材料进场为准。
10.查对标牌验收情况:检查供货实物是否与设计相符。 11.合格证复印件收到日期:如实填写。
12.合格证原件存放单位:应确认如实填写。 13.抄件单位与抄件人签证。
鲁JJ—025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
1.工程中采用的钢筋,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
2.各种规格、品种的钢筋,出厂证明应有钢种、牌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厂名、出厂日期。化学性能和力学性能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 3.进口钢筋,除复试力学性能外,有焊接要求的还应有化学成份试验报告。
4.钢筋合格证抄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原证编号,并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2.1条强制性条文: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5.2.2条强制性条文: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6.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鲁JJ—026水泥出厂合格证(含出厂试验报告)、复试报告汇总表
1.工程所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合格证为抄件时,抄件除注明合格证上所有指标外,还应注明原作存放单位、原件编号、抄件单位(盖章)、抄件人(签字)。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2.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全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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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填表说明共193页word资料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