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 应交材料目录及填写报考材料补充说明
姓 名
本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报 考 专 业
指 导 教 师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报考材料目录
报考本年度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后的五天内,按照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下列材料:
序号 材 料 内 容 材 料 要 求 确认网报信息后,系统打印,正反打印。 确认网报信息后,下载填写,正反打印。 系统打印空表,正反打印,推荐人填写后寄(交)研招办。 往届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此项材料。 往届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此项材料; 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或提纲(1500字左右),并附上论文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价意见。 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章。 报名系统打印,考生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此项可在公布考试成绩后的一周内提交。 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后,交体检表八 本人体检表 (含化验单)。此项可在公布考试成绩后的一周内提交。本校教职工无需提交。 九 准考证 《准考证》由研招办打印,考生考前一天到研招办领取并认真核对考试科目与照片信息。 一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卡 二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三 专家推荐信(一)、(二) 四 硕士成绩单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或决议书) 五 六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察表 七 十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名前需填交《同等学历人员报考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业务审核表》,研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注:上述所列各项材料,注明盖章处均须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复印的
硕士成绩单,需加盖公章才有效。
二、报考材料填写补充说明:
1、同等学力人员应在“补充说明”栏中说明身份,必须先填交相应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
2、报考材料不能如期交齐,应予说明。并说明保时补齐,否则不能领取准考证。
3、补充说明(同等学力或确有需对我校另外说明事项的考生填写):
本人声明,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属正确。如有失实、作伪,本人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报考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