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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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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

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食堂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开学后食堂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于4月1日至15日开展我校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食堂开学条件核查专项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自查整改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指导。

组 长:学院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 员:后勤管理处副处长、食堂管理岗位员工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 各食堂要按照《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河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贴近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教育、食品安全教育,普及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集中学习、组织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专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教育活

动,增强食堂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观念,切实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漏洞 自查整改期间,各食堂要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自查和疫情防控自查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结合本食堂实际逐一对照检查内容,排查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

1.排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各食堂上墙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是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食堂工作制度、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分散就餐单项就餐制度。

2. 排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食品进货查验登记记录、出库记录、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晨午检记录、留样记录、餐饮具洗消记录、就餐及加工场所消毒通风记录、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记录、废弃物处置记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及第一责任人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书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公示、食堂主要食品原材料公示、从业人员人员健康证公示等各项登记及公示材料情况。

3. 排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设施设备、工具用具、餐具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泔水垃圾是否日产日清。各食堂应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公共活动区内的设施设备、地面、工具用具、餐具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4. 排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是否能够达到规定温度和清洗消毒要求。

5. 排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各食堂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如番茄酱、沙拉酱等是否按要求存放,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6. 排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是否签订从业人员健康承诺书;近14天内有无重点疫区旅行史、确诊疑似人员接触时;河北健康码是否正常等。

7. 排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应有培训考核合格记录材料;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食品工具、用具生熟分开,标识明显,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各食堂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三)对照管理规定,强化内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 各食堂要对教育厅《河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工作方案》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查找、掌握、有效解决本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和疫情防控疏漏点。深入落实食品安全逐级责任制,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各类重大食品安全舆情事故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4月1日—4月5日为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各食堂要认真做好本次“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动员工作,将本次工作开展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个食堂从业人员。要充分利用晨检、例会、日常培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等形式材料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大力加强食堂从业人员良好食品安全行为习惯的培养。

(二)自查自改,消除隐患

4月6日—4月12日为自查自改、消除风险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阶段。各食堂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和食堂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认真开展开学条件核查验收项目的自查整改工作,消除风险隐患,对本食堂不能解决的,要查清原因,及时上报。

(三)督促整改,巩固成果阶段

4月13日—4月19日为督促整改,巩固成果阶段。在各食堂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深入食堂一线,进行拉网式的开学条件核查验收项目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疫情防控漏洞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食堂负责人逐一整改落实,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逐一的检查验收。

四、基本要求

各食堂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各食堂还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和规范操作的管理力度,要以本次工作的开展为契机,以开学条件核查验收项目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为切入点,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疫情防控自查和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常态化机制。食堂负责人及食堂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逐级落实,强化责任;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循“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堵住食堂疫情防控漏洞。

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校食堂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开学后食堂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于4月1日至15日开展我校食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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