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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公司号码:14252347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04年BVI企业性公司法令
BVI FL集团《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5日建立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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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
2004年BVI企业性公司法令
BVI FL集团《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
1.定义和解释
1.1在这个《公司备忘录》和所附的《公司章程》里,如果不存在与主题或上下文矛盾的情况:
“法令”指的是2004年BVI企业性公司法令(2004年第16号),包括根据本法令制定的法规。
“章程\指的是所附的本《公司章程》。
“董事长”的含义是条款12规定的内容。
“分配”就是公司对股东的分配,不包括股票,是指直接或间接地转移资产,或为有利于股东,或为造福某一股东招致的债务,与股东持有的股票有关,无论何种手段购买资产,购买、赎回或其他收购的股份,转让或负债,包括红利;
“合格人士\指个人,公司,信托,死者个人的遗产,合伙及非公司组织的人;
“备忘录”指的是本《公司章程》的备忘录;
“登记员”指的是法令第229条中任命的法人事务登记员;
“董事决议” 是指:
(a)决议指的是正式召开和召集的公司董事会议或者公司董事委员会的正式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某一董事拥有一张以上的投票权利的情况除外,为了满足超过半数的目的,他投的票数就算做他本人充当的人数;
(b)全体董事或者公司董事委员会所有成员通过的决议,应该形成书面形式,视情况而定;
“股东决议”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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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式召开的和召集的公司股东会议,出席会议有投票权并表决的股东,投赞成票过半数超过百分之五十,所通过的决议;或者
(b)有投票权的股东,投赞成票过半数超过百分之五十,所通过的决议,应该形成书面形式;
“印章” 指已正式通过作为公司普通印章的任何印章;
“证券”是指各种公司的股票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期权、认股证及购入股份或债务权利;
“股票”指的是公司发行的或者即将发行的股票;
“股东” 是指,其名字注册到公司会员册上,作为一份或更多的股份或者持股所有人的合格人士;
“库存股”是指,公司以前发行的,但是又被公司回购、赎回或者以其他方式收购而不是被取消的股票;
“书面\或含类似意义的任何术语,包括以复制有形文字方式出现的打字、打印、绘制、雕刻、图形、影印、陈述或复制文字,如电传、传真、电报或通过电子通信进行的其它书面形式.
1.2 在《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里,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请参考: (a)“法规”是指《公司章程》法规; (b)“条款”是指《公司备忘录》条款; (c)股东投票是指持有股票的股东投票;
(d)法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是指,修改的法规或者文件,或者任何重新制定的法规;
(e)无论本《公司章程》中使用的词是单数、复数,根据上下文,彼此都应该互相包含。
1.3 法令中的任何文字或者用词与《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文字和用词,含有相同的意思,另有定义的情况除外。
1。4 插入标题只是为了阅读方便,不应该是作为诠释《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内容。
2.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BVI FL集团公司.
3.地位
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办事处和注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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