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
工作内容 识别方法 初次识别主要情形 1. 资金账户(含定期、活期)、基金账户的开立 2. 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现金存、取款 3.1万元以上(含1万)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含)现金到账户转账、现钞兑换、票据兑付 4. 保费金额人民币1万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现金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费金额人民币2万以上或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现金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费金额人民币29万以上或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转账缴纳的保险合同 5. 跨境资金汇划 6. 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账户间转账业务 7. 挂失补发、挂失清户、挂失撤销凭证、解挂失、密码重置业务; 客户信息登记 核查客户身份证件 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 1.代理人办理业务,须登记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同时核查代理人身份证件留存代理人身份证件,客户签名应注明“代办”。 2.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本表所列,未尽事宜请参见《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金融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及操作实施细则(试行)》 √ √ √ √ √ √ √ √ 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身份证明文件 √ √ √ √ √ √ √ √ 识别方法 回访客户、实地查访 √ √ √ √ √ √ √ √ 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客户身份识别 8. 重新写磁、随机换折、紧急折取款业务 重新识别主要情形 1.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2.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3.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4.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5.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6.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7.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反洗钱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标准
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 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 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 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1. 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2. 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3.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4.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5. 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6. 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7. 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8. 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大额交易标准 未尽事宜请参见《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可疑交易标准 9. 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10. 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11. 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12.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13. 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4. 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15. 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16.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17.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18.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估工作流程
风险要点:1. 时限性。须在客户开户后十日内完成风险等级评估工作。高风险客户每半年重新评定一次,中低风险客户每18个月重新评定一次。
2. 动态性。对各类客户特别是高风险客户因客户身份、交易情况变动造成原评定依据不成立的,可以动态调整风险类别。
3. 保密性。严禁向客户及与反洗钱工作无关人员透露风险等级划分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4. 全面性。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估适用于办理邮政金融业务的各类网点和机构。
5. 可疑交易报告。在初次评定或重新评定过程中,对高、中风险客户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将其加入反洗钱系统黑名单;发现重点可疑交易的,应以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形式,经本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向当地人行报告。
岗位 流程 管理要素
二级支行柜员受理并开展尽职调查 对于符合高、中风险等级标准的 或客户经理 签收、登记信客户,应填写《尽职调查表》《客 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表》,签字 盖章后于客户开户后3个工作日报送受理客户开户的支行;对于 《客二级支行柜员填写《尽职调查表》低风险的新增客户,应当在《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表》 或客户经理 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清单》中注 二级支行长 明为“低风险”。 审 批 登记,报送《客户洗钱风 险等级分类清单》 汇总各二级支行《客户洗 钱风险等级分类清单》后报送上级行 汇总各县支行《客户洗钱 后报风险等级分类清单》送上级行 汇总各市分行《客户洗钱 后报风险等级分类清单》送上级行 归档保存 二级支行 反洗钱岗 根据客户经理或柜员提交的《尽职调查表》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估表》进行审批,通过后签字盖章确认。须在开户后10个工作日完成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在《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清单》上登记,于每季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清单》报上级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季后五个工作日向二级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一级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级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季后十个工作日向一级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一级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季度后二十个工作日向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各级机构反洗钱岗 如客户资料,应重新填制相应表格,原表附在更新表后。保存期限自销户之日起五年,到期后按会计档案销毁办法处理。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人工分析报告流程
岗 位 流 程 管 理 要 素
二级支行柜员 二级支行反洗钱岗 二级支行柜员 业务受理 参照大额交易标准进行判别。 大额交易 登记 在大额交易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人工分析 可疑性 参照可疑交易的标准进行分析判断。 二级支行柜员 可疑交易 登记 按照要求在可疑交易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二级支行反洗钱岗 上报《可疑交易报告表》 填写《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表/可疑客户交易报告表》报经二级支行长审批,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支行业务部。 县支行业务部对前台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并在收到网点《报告表》后2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及确认意见提交县支行反洗钱岗 一级支行业务部 可疑分析确认 一级支行反洗 钱岗 分析、确认、 系统维护、 报告并归档保存 在收到业务部《可疑交易报告表》后对其进行分析,填写确认意见。确认可疑的,在收到《报告表》后2个工作日内,将可疑名单录入反洗钱系统,并向当地人民银行及上级行报告,对涉嫌洗钱犯罪、恐怖融资活动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将有关资料记录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