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意见(暂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和《湖南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参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课程选修指导的意义
1、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有利于实现教育目标。 进行合理的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强调掌握必需的经典知识及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既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更为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的基础,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学生的知识,以利于更好地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创造力的一代新人。
2、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有助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相对于传统的课程,新的课程结构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学生由于自身的局限,在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过程中,学生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有助于学生选课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需求的课程来修习。
3、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普通高中生面临着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而且新课程的改革尤其突出培养学生根据自己的基础、潜力和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规划自己人生的能力。有效的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可以帮助学生在选择课程和怎样选择等方面作出合理定向,指导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将来更好地进行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积累知识并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 二、新课程选修指导的原则
1、规定性原则。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厅确定的选修模块组织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在保证开设好已确定的选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及条件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2、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系统的掌握,同时要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和高校的招生动向有预见性的把握,指导学生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之间的关系。学校特别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场地、设施、班级规模、教师特长等诸多因素,对学生选课进行科学合理的指导。 3、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方面进行指导,不能一刀切。
4、学生为主的原则。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指导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当然学生进行选择时也应该征求老师和家长的意见。 三、新课程选修的基本要求
学生每一学年在每一学习领域都修习一定的课程,特别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选修模块,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学生还要在三年中修习一定的学校课程。按照高中毕业后准备就业或希望毕业后按不同学科方向进一步学习的不同目标,在学生新课程模块选修指导时请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准备高中毕业后就业的学生选课基本要求
应修习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包括必选)模块,并且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获得116学分;再根据兴趣、爱好和就业志向,从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选修,至少获得22学分;从学校课程选修中至少获得6学分。
2、希望在人文学科方向进一步学习的学生的选课基本要求 一般应先修习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包括必选)模块,并且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获得116学分,学校课程获得至少6学分。从相关科目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选修。 必修:
语文:至少选修5个模块,共10个学分。 1、文章写作与修改。
2、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3、新闻阅读与实践。 4、中国文化经典研读。 5、外国小说欣赏。
数学:至少选修2个模块,2个专题,共6个学分。 1、选修模块1-1、1-2各2学分,共4个学分
2、选修系列专题4-4、4-7每个专题1学分,共2个学分
英语:至少选修3个模块和3个模块的部分课程,共9个学分。 1、英语6、英语7、英语8每个模块2学分,共6个学分。
2、英语9、英语10、英语11每个模块按20个课时开课分计1学分,共3个学分。 物理:至少选修1个模块,模块1-1,2个学分。 化学:至少选修1个模块,化学与生活2个学分。 生物:至少选修1个模块,模块2,2个学分。
政治: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3、模块5,4个学分。 历史: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1、模块3,4个学分。 地理: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3、模块5,4个学分。 3、希望在理工学科方向进一步学习的学生的选课基本要求
应先修习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包括必修)模块,并且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获得116学分,学校课程获得至少6学分。从相关科目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选修。 选修:
语文:至少选修5个模块,共10个学分。 1、文章写作与修改。
2、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3、新闻阅读与实践。 4、中国文化经典研读。 5、外国小说欣赏。
数学:至少选修3个模块,4个专题共10个学分。 1、选修模块2-1、2-2、2-3各2学分,共6个学分
2、选修系列专题4-1、4-4、4-5、4-7每个专题1学分,共4个学分 英语:至少选修3个模块和3个模块的部分课程,共9个学分。 1、英语6、英语7、英语8每个模块2学分,共6个学分。
2、英语9、英语10、英语11每个模块按20个课时开课分计1学分,共3个学分。
物理:至少选修4个模块:模块(必选)3-1,2个学分;此外还需选修模块3-2、3-4、3-5每个模块2学分;共8个学分。
化学:至少选修3个模块:模块(必选)化学与生活2个学分;此外还需选修模块4、模块5;共6个学分。
生物: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1、模块3,4个学分。 政治: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3、模块5,4个学分。 历史: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1、模块3,4个学分。 地理:至少选修2个模块,模块3、模块5,4个学分。 四、新课程选修管理办法
1、学校应成立学生选课领导机构
该机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处、教研室等处室负责人组成。该机构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点:(1)组织学习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2)领导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3)规划和制定本校选课指导方案的基本思路;(4)监督《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的执行和对教师的评价等。 2、学校应成立选课指导委员会
学校要成立选课指导委员会,由教务处、年级组和各学科教研相关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组成。该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如下:(1)设计、编制适合本校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和各科的选课指导意见,并负责组织各班相关教师依据《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原则上学生应按学年选择课程,按学期进行必要的调整。学校应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课程设置变更情况,以利于学生及时调整修习计划;(2)建立选课档案;(3)确立选修课内容、学分设置以及获得学分的相关标准;(4)制定导师制度及导师的任务分配;(5)课程模块的设计、整合以及教师的配置和课表的出台;(6)学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协调和配置;(7)监督课程的实施和评价;(8)定时召开家长会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协商。 3、学校选课指导应实行导师制
学校应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学校选课指导实行导师制。导师一般由本年级任课教师担任。导师的职责如下:(1)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等;(2)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3)行政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等工作;(4)导师还要负责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5)高中三年,学生的导师原则上保持不变。
4、学校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依托校园网,开发和利用选课软件等数字化的课程管理与评价系统,为教师、学生和家长提供查询和互动的平台,科学有效地组织和落实选课、排课、编班等工作,提高学生选课的实效性。
5、要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选课管理,班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导师做好本班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五、选课手册的编制
《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是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际情况编写的适合学生发展、能够体现学校特色,用于指导本校学生选修课程的指导性用书。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业和人生规划。编制《手册》,应具有长远的规划意识,便于学生和家长阅读,使之能及时了解选课动向。既可采用文字型、图表型,也可提供电子版,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网络版。
《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选课的目的和意义。 2、《课程方案》所规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总体结构简介。包括课程结构、模块设置及其说明、学时安排、学分要求、任课教师、高中三年学分分配情况等。
3、普通高中各学科的选课指导。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选课指导。包括以下内容:(1)各科目的课程结构简介。如介绍该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或系列的主要内容等。(2)各科目的课程设计方案。如开设的学段、周课时和总学时数等。(3)各科目的学分设置。(4)各科目的选课指导建议。要求根据学生的兴趣、志向、自身条件,以及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的要求给学生选修本科目提出具体的选课指导意见。(5)各科目总设计图表。图表应包括年级、开课学段、模块或系列、学分、学时、周课时、开课地点和授课教师等。(6)学校3年的课程设计总表。
4、学校课程简介,包括主题与内容、与相关科目的联系、学时安排、学分要求、任课教师等。 另外,《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应收录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学分制选课管理细则、学分制选修课程考勤管理细则、行政班和教学班管理细则、研究性学习管理细则、社区及社会实践管理细则、课程和选课管理的规定等。同时,还应包括各种与选课有关的表格,如《学校开课清单》、《学生选课单》、《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学生个人课程表》等。 六、新课程选修的程序
1、学生仔细研读《学生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所开设的学习内容、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了解选修课的总学分及模块要求;
2、根据自己的学业基础、兴趣、爱好,在征求家长、导师、亲友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自主规划选课,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修习模块;
3、熟悉选修课各系列、各模块的编码,并根据自己未来发展的愿望,研读每科的特殊要求; 4、合理分解三年的学习目标,根据学校课程开设的总体时间安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和安排个人每个学段的修习内容,防止内容和时间的冲突;
5、填写《学生选课单》,上交学校,并接受导师的指导;
6、学校对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后,根据学生的选课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定下学年课程安排表,并合理编排教学班;
7、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对选课结果签字确认。
8、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的《课程表》,并依据自己的《课程表》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9、在新学年开学后,学校安排一定的试听时间,试听时间结束后,形成最终的学校课程安排。关于课程的试听时间的长短,学校可以定为一周,这样即使某个学生换选了一门课程,也不会对教学进度产生很大影响。
10、学生所选课程,若本学期内未能开出,学生可以在以后继续选,也可放弃修习这些课程,而选择其它课程。
11、随着选课制度不断成熟与完善,学校将逐步实现网上选课指导,学生选课可直接在网上进行,使学生选课更加方便,同时,使课程也更易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