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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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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项目检测服务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项目检测服务。

2、投资额:约181万元。

3、服务周期:540日日历天。

4、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暨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省外检测机构须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登记方可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提供近二年(2018、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①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②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全国范围内招标采购过程中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③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因检测行为违规被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湖北省住建厅通报(含分公司/办事处/实验室);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⑤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清晰可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在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单元3楼)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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