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2014年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县的小学毕业生和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时间
1、县城初中:8月中、下旬,由教育局组织招生,具体时间待定。 2、乡镇初中:9月1-2日招生报名。 三、招生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进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
2、县城初中按2014年县政府批准的《县城初中划片招生示意图》组织招生。其中,敖阳街道五马村、何家垴村的学生录取到上高中学;
3、乡镇小学毕业生由所在乡镇初中进行录取。其中,墨山中心小学毕业生录取到田心中学就读。
4、锦江中心小学、塔下中心小学、上甘山中心小学毕业生录取到上高三中就读;敖山中心小学、野市中心小学毕业生录取到上高四中就读。
四、招生措施
1、县城初中按片区划分确定招生对象。依据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家庭住址信息,房产证、户口本,确定录取学校。
2、在县城有房产证的乡镇小学毕业生,由家长于8月25—26日持房产证、户口到教育股核查,填写《上高县2014年小学毕业生就读县城初中联系表》,录取到县城相应片区学校就读。
3、电脑随机摇号招收其他乡镇部分小学毕业生,上高中学招收100人,上高五中招收200人。
4、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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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外商及大型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到本县学校就读,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⑵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就读,按片区入学。五里岭工业园区划入上高三中,镜山工业园区划入上高五中,黄金堆工业园区划入上高四中。
家长必须在企业务工一年以上,到用工企业进行登记。由用工企业在开学前半个月内,统一持登记表、劳动合同、户口本到教育股审核,按片区安排入学。
⑶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就读,按营业地点所属片区入学。家长持工商执照、纳税证明、户口本,到教育股进行审核,按片区安排入学。
5、在县外就读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本县初中就读,家长持房产证、户口本、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到教育股进行审核,按片区安排入学。
6、控制跨片区招生。县城各初中要深入县城小学调查生源情况,掌握生源信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把关。有特殊情况需要跨片入学的,必须经生源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同意放行,接收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同意接收,报教育局审批。
五、严禁违规招生
1、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片区内三残儿童等学生入学。
2、严格划片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违规随意跨片区招生,凡是违规跨片区招收的学生:⑴其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到该生所属的生源初中;⑵三年后中考成绩不列入招生学校考核,算回到生源学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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