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保情况调查
王 云
根据法和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安排,我于2007年7月-8月前往河南省郑州进行调研,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帮助下,我完成了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管及医疗保障试点情况的调研,先报告如下: 一、调研情况
(一)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社保基金即社会保障基金,它是指根据国家立法,通过各种特定渠道建立的用于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项资金。我国的社保基金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补充保障基金。
2005年省级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4亿元,支出40.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3.8亿元,累计结余84.3亿元,。在省级养老保险基金余额84.3亿元中,有41.4亿元全部为活期存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5亿元,支出30.5亿元,累计结余45.6亿元。 2006年全省社保基金收入达260亿元,支出204亿元,当年结余55.6亿元。2007年3月以来,逐步统一了养老保险制度,省级统筹,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增加到900元。至10月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新扩面参保职工38.54万人,净增31.09万人,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3.69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56.29亿元,综合征缴率115.6%。发放养老金164.89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5.3万人,基金征缴收入27.3亿元。
2006年12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受托投资运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委托资产将并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投资运营,委托期限最短为五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承诺3.5%的年收益率,免收管理运营费用,相关费用由中央财政预算核拨。
(二)出台《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2007年9月20日河南省政府最新出台了《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规定》适用的对象包括了河南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定》对各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运营的程序、方式等进行了严格规定。针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收取现金不开具票据或者未按规定及时入账;不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伪造、篡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数据等11种违法行为,规定先由监督部门责令限期纠正;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责令追回基金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监察机关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规定社保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从中列支办公经费。社保基金账户要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而且,在每家银行只能开设一个账户。社保基金不能用于投资,也不能用于担保抵押。
河南省规定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监督电话,并及时受理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挽回或者减少重大损失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医保覆盖面扩至全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
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郑州、洛阳、南阳已被列入国家试点,已开始启动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中央和省财政将按参保人员人均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也已准备就绪,将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私人企业,老人、儿童、重度残疾全部覆盖。
按照河南省规划,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全省城镇企业基本医疗1200万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40万人、660万人、500万人和300万人以上。河南全省目前城镇职工参保人数700百多万,覆盖面还远远不够,任重而道远。
我们通常将农民工视为弱势群体,之所以弱势是因为弱权,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农民工经济地位的薄弱导致其许多合法权益无福享有,市场经济无法自动调节各阶层群体收入分配公平公正,需求代表全民利益的政府积极介入。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河南省已研究制定了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逐步把农民工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险体系之中。目前,河南省务工的农民工总人数1000多万人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有2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17万人,参加城市职工养老保险26万人。今年全省将有20万农民工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河南全省共有21个县级市,48个市辖区,89个县,合计169个。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2003年9月启动,2006年有65个开展新农合,到2007年7月底,已扩大到143个,参合农民达到6102万人,参合率86.95%;财政补助资金25.34亿元已足额落实到位;全省累计筹措医疗救助资金1.85亿元,比去年全年多0.26亿元,累计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等142万人参加新农合,对医疗费用超过报销封顶线的城乡困难群众156万人次给予二次补偿。
为了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河南推出多项优惠政策。一是将报销用药范围由800多个品种扩大到1000多个品种,新增了白血病、癌症等重大疾病常用药;二是将一次性报销的最高标准提高到1万元。为了增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方便农民就近看病,河南省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今年,河南省筹资4亿元,新改造800家乡镇卫生院,基本把全省乡镇卫生院改造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