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的通知(2024)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组织工作,建立需求导向的项目选择和评价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发专项需求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内容
立足聚焦首都卫生与健康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围绕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中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开展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包括原始创新技术研发培育、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
基础研究不作为首发专项的需求征集建议内容和支持范围。
巳获得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在征集范围。
二、建议单位
北京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和区级卫生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在京医学科研事业单位和卫生机构。
三、建议数量
建议项目数量不限。
四、填报形式
本次征集工作在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略)中“需求征集”模块进行线上填报。具体使用流程及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首发专项管理系统首页《需求征集填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各建议人及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于2024年3月4日10时-3月26日17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填报:
(一)建议人须在申请人页面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填写《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征集表》(附件为样表)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在填写需求建议表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l.研究具体方向的表述要科学、严谨;
2.项目类别按照首发专项研究需求建议表(附件)下拉菜单中的西医或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填写;
3.所属学科、专业请按照系统中首发专项研究需求建议表(附件)下拉菜单中的学科、专业填写。
(二)建议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全部建议进行审核后统一提交。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需求建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及市中医局将组织对征集的需求建议进行凝练,研究确定2024年首发专项申请指南,并作为首发专项立项的重要依据。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区属区管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征集工作。
(二)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级卫生机构以及中央在京科研事业单位和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征集工作。
(三)此次征集将作为建议单位和建议人申请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的必备条件(本通知未要求提交需求的建议单位和个人除外)。
(四)此次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7时(系统届时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个人和单位视为无建议。
附件: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征集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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