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沿海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5年)(征求意见稿)
2014年6月26日
为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省《沿海环境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5年)》,努力解决制约沿海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改善沿海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环保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兼顾陆地与海洋、城镇与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优化产业发展,严把环境准入门槛,着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整治化工园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防范环境风险,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到2015年,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4个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21.9%,地表水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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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5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80%,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GB3095-2012)天数的比例大于60%,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二、积极优化产业发展
(一)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布局规划,清理整顿与优化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控制。优先引进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有利于促进区域资源深度转化和综合利用、有利于延伸产业链、促进化工园区主导产业规模配置和壮大的产业项目。
(二)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依法淘汰化工、冶金、纺织、印染、建材等行业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全面清理整顿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立即予以关闭。鼓励企业主动淘汰一批相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三)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典型引入,加快产业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中西合作示范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支持连云港港建设低碳港区。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组织冶金、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以及危险废物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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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以上监管重点源、排放重金属和二噁英的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全面整治化工园区
(四)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编制综合整治方案。2014年底完成园区内和园区开发边界500米宽隔离带范围内现有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安置工作,对未按期完成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工作的化工园区实行区域限批。2015年,全市4个化工园区完成环保专项整治任务,建设和完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废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五)全面加强化工企业达标排放。化工生产企业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加强化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收集和处理。2015年底,对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逾期未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六)提高化工区环境监管水平。建设和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和图像监控于一体的环保数字化园区在线监控中心。加快化工园区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强化重点大气污染源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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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实施污染减排
(七)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实施重点污染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化工、电力、纺织印染、钢铁、造纸等行业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须通过同行业减排项目实施减量置换,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严格审批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控制重金属污染排放。大力推进区域热电整合,限制新增电煤消费总量。
(八)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实施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等一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6.1万吨/日、配套管网155公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以上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积极建设和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大力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实施江苏新海发电公司等一批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项目;积极推进实施镔鑫特钢、新海石化等非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建设。推进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实施康缘药业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九)实施畜禽污染防治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实施畜禽粪便处理中心、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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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处理设施建设。
五、综合防治大气污染
(十)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全面推进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实施燃煤锅炉(炉窑)达标整治工程。2014年6月底前火电行业所有燃煤机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排放限值要求。
(十一)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排放控制。大力削减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严格控制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等园区分别组织实施一批挥发性有机污染治理工程。
(十二)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全面完成已建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控制及回收治理。实施油品升级及排放标准提级工程。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到2015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十三)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城市扬尘控制方案和管理办法,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扬尘控制区面积。到2015年,市建成区降尘强度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0%。
(十四)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木材、锯末等生物质,加大对城区、高速公路、机场及其他重点敏感区域的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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