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浅析自然法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作者:刘鹏程
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24年第03期
【摘 要】 自然法思想作为一种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西方哲学理论,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具有重要借鉴作用。自然法思想有利于增强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借鉴和吸收自然法思想的精华,可以更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建设。本文通过分析西方自然法思想,得到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 自然法 法治建设 启示
西方自然法理论源远流长,内涵丰富。它是许多法律派别中最持久和最重要的一种。应该说,自然法是一种法律观念。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理念已经融入到西方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成为一种法律意识,是西方法治的有力支撑,并延续至今。应该说,自然法精神在欧洲和美国的法治中无处不在。当前,为了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有必要从西方自然法思想中寻找依据。
一、西方自然法思想的核心理念
自然法思想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虽然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其核心观念并没有改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
柏拉图说:\理性的命令就是法律。\古希腊人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人是一种生活在宇宙中的理性动物,其属于宇宙的一部分,故此人服从理性的过程是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尊重人自身的理性。自然法可以是永恒的,具有超越人的规律的“正义性”,这与自然法的合理性密切相关。自然法则是一种合理的理性原则,它表明任何与我们的理性和社会性相一致的行为是道德正义的行为,反之亦然,是一种道德上邪恶的行为。合理性是法律的基础和价值标准。 (二)人权
就法律而言,权利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人权是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人权失去保障,人权等权利的保护将失去其根本意义。西塞罗认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发展人权,人权在国家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契约理论认为,人们之所以将部分权力转让给国家,是为了让国家保护其无法或难以保护的人权。此外,自然法不仅保护集体人权,而且注重对各项人权的保护,强调少数民族的人权也需要得到保护。自然法也认为即使是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奴隶其本身也就是人类。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奴隶的人权也应该得到保护,这与当时颁布的法律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三)自由
自由作为人类一直追求的目标,其最原始的观念认为自由不是反抗。随着人们对自由的认识和理解的加深,自由逐渐被看成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侵犯他人的权益。自然法思想认为自由意味着不受暴力的约束,是在自己思想控制下的自愿行为。自然法强调言论自由,主张尊重言论权,这对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今后的立法——宪法权利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自然法提倡契约自由,反对一方强权下的不平等协议。这一理念已被后世的民法使用。私法自治理论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个基本的来源。 二、自然法精神在法治中的体现
在自然法的历史演进中,许多法学家乃至启蒙思想家对法律调整的原则和要素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形成了基本的、深入的法治原则和新的法律研究方法。比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说:“古典自然法学家详细解释了法律调整的一些要素和原则,这是成熟法律制度的基本前提,从而为现代文明的法律秩序奠定了基础。” 自然法对法治的提升及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治是反对绝对主义的堡垒。自然法学派发现法律与自由、平等的价值观之间有联系,这说明对人的专制统治与法律观念是不相容的。因为法治是理性的体现,所以按照理性的法律行事,可以克服人治或专制的任意性和专横,给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
第二,法治为自由平等创造合适的环境。人的绝对价值、人人平等和自由、人人积极地而不是被动地参与联邦立法的权利、信仰自由和通常概括古典法哲学真谛的一般原则早已为人们所认可。在实际司法制度中。尊重个人自治是正义的基础,每个人都可以要求他的同胞不要把他当作工具。在此,法律被视为对自由的限制和保障,国家权力的目的是颁布和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自由。
第三,法治是促进民主的重要手段。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前提是人本主义“自由、平等、博爱”不仅是反对封建主义的响亮口号,而且促进了资产阶级革命,融合了西方宪政的基本原则。社会契约原则是近代以来西方宪政制度的理论基础。人民主权原则和分权原则是对可变社会契约的补充。在政治和社会国家,有国家法律和经验法律。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人们才能真正行使自己的自然权利。因此,法治原則是西方宪政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 三,自然法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文化上主要以儒学为主并兼糅法家、道教等学派的精华部分。在长期的儒学统治中,法律与礼仪结合在一起。此时,法律是强有力的工具,也就是说,法律基本上是统治者维持统治秩序的暴力工具。其表现形式主要是禁止和秩序。由于传统法律与政治的结合,我国古代刑法远比大陆法系发达。传统法治观念在我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其基础也十分牢固,其弊端已在我国社会中得以存在。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正朝着“服务”、“正义”和“民权”的方向发展。这一发展趋势与自然法所倡导的诸多理念密不可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自然法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虽然自然法在各个阶段都有了新的发展,但自然法理论始终是一个理性的结构,尤其是现代自然法理论,理性几乎是一个重要的标志。在理性的指导下,自然法肯定了个人的独特价值,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充分体现了个人权利保护的价值,为相关权利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自然法中“自由”和“权利”概念的引入,促进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使正义、自由、平等等概念深入人心。人们不仅开始自觉地关注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且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依靠一定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建立了自己的个人意识。尊重他人权利和自由的理念是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的体现。这一表现与我国法治建设所强调的“增强人民权利意识”的要求密切相关,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重要条件。
其次,自然法思想有助于加强我国人民的法律信仰。一般认为,信仰是指人们对圣贤的信仰、对神的信仰和崇敬、对恶魔、怪物、自然现象的恐惧以及自身的行为准则。虽然法律不是宗教教义,也不是个别圣人所倡导的,但它也需要被看作是一种理性的规则。正如伯尔曼的名言所说,“法律必须被相信,否则它将名存实亡。伯曼的这句话凸显了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信仰似乎并不乐观: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许多当事人更愿意“走后门”和“找关系”,而不愿意相信法律,等待法律的公正裁决;从当权者的角度看,有些人不愿意遵守法律,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要遵守法律。作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当他们认为有必要时,他们可以忽略法律。一些司法人员认识法律、违法,这也是法律信仰缺失的表现。但每个人都向往自由和正义,这与自然法的理念是一致的。因此,自然法理念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和认同,从而增强民族法律信仰,良好的法律信仰能够帮助人们科学地理解法律制度,促进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自然法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我国的法律传统缺乏法治观念,西方自然法思想处处体现法治的精神和价值,对促进西方社会的法治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借鉴自然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逐步转变法律观念,完善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
第二,要加深对法律的客观性和稳定性的认识,强调法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立法机关不能随意制定法律,一旦颁布,法律就不能轻易改变,它应该受到社会正义的考验。只有这样,公民的法律信仰才能得到保障,法律的长期稳定性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