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四车用柴油标准
项目 质量指标 5号 色度,号 不大于 氧化安定性,总不溶物,mg/100ml 不大于 硫含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 酸度,mgKOH/100ml 不大于 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 灰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铜片腐蚀(50℃,3h),级 不大于 水分,%(体积分数) 不大于 机械杂质 运动粘度(20℃),m㎡/s 凝点,℃ 不高于 冷滤点,℃ 不高于 闪点(闭口)℃ 不低于 十六烷值 不小于 十六烷指数 不小于 馏程: 50%馏出温度,℃ 不高于 90%馏出温度,℃ 不高于 95%馏出温度,℃ 不高于 多环芳烃 %(质量分数) 不高于 润滑性 磨斑直径μm 不高于 密度(20℃) kg/m3 820~845 51 46 300 355 365 11 460 800~840 3.0~8.0 5 8 0 4 0号 -10号 3.5 2.5 0.005 7 0.3 0.01 1 痕迹 无 2.5~8.0 -10 -5 55 49 46 47 46 -20 -14 -35 -29 -20号 -35号 GB/T 6540 SH/T 0175 SH/T 0689 GB/T 258 GB/T 268 GB/T 508 GB/T 5096 GB/T 260 GB/T 511 1.8~7.0 GB/T 265 GB/T 510 SH/T 0248 GB/T 261 GB/T 386 ASTMD6890 GB/T11139 SH/T 0694 GB/T 6536 试验方法 SH/T 0606 SH/T 0765 GB/T 1884 GB/T 1885 a 为保证项目,每月必须检测一次。在原油性质变化,加工工艺条件改变,调和比例变化及检修开工后等情况下应及时检验。 b可用GB/T11131、GB/T11140、ASTM D7039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SH/T0689为准。 c若柴油中含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10%蒸余物残炭的测定,必须用不加硝酸酯的基础燃料进行。柴油中是否加有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可用GB/T17144方法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GB/T268方法为准。 d 可用目测法 ,即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在室温(20±5℃)下观察,应当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水分及机械杂质。结果有争议时,按GB/T511测定。 e 结果有争议时,以GB/T386为准。 f 可选,仲裁用十六烷值。 g为保证项目,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在原油性质变化,加工工艺条件改变,调和比例变化及检修后开工等情况下应及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