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市有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分别达到270万亩、1000万立方米,绿化荒山65万亩,建设绿色通道5000公里,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镇207个,市级绿化示范村镇113个,积极开展退耕还林、退田还湿、退池还湖工程,恢复湿地面积达1万多公顷,初步构建起以山区、平原、道路、水系为主要骨架的林业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末的23%增加到27%。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快速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2009年在兖州、嘉祥试点,2010年在全市全面铺开,2010年底全市146万亩集体林地主体改革基本全面完成,确权发证率达到了95%。同时,对配套改革政策及早谋划,率先试点,曲阜市积极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邹城市部分乡镇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服务等中介服务;兖州、嘉祥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市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分行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放贷款2839.5万元,成立各类林业合作组织60余个。
(3)林业产业提速发展。木材加工、苗木花卉、林业
旅游、林下种养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全市各类林产品生产、加工、运销企业发展到1600多家,从业人员13万余人,林业总产值达106亿元。太阳纸业等7家林产品加工企业跻身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全市经济林面积发展到98万亩,果品年产量达到5亿公斤,85处果品基地获得“三品”认证。种苗花卉发展到20.2万亩,年出圃苗木3.5亿株。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公园15处,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
(4)科技兴林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科技项目100项,建立示范项目20项,示范林面积13万亩,带动造林50万亩,取得研究成果6项,推广成果3项,新增产值5亿多元。全市林业科学技术及推广人员达到600余人,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00多期,培训人员2万人(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邀请日本林果专家来我市讲课,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美国、墨西哥、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等考察学习。
(5)林业资源管护严格到位。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湿地的保护和管理。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森林公安局办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理顺了森林公安执法体制,明确了执法权限。林业执法全面加强,涉林案件查结率达到95%以上。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快速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的意见》,为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森林公安工作水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十一五”期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很好保护了济宁绿化成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扎实有效,特别是针对2008年以来出现的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全面强化和完善了市域防控体系,林木资源安全获得可靠保障。
(6)林业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成立了市湿地管理中心,明确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界定和人员编制,湿地生态体系建设能力有效增强;成立了市森林公安局,晋升为副县级政法编制单位,配备了各类专业设施,6个县森林公安科更名为森林公安分局,列入了政法编制。林业综合执法试点成功,林业执法保障能力得到强化。新建湿地公园13处,其中省级12处,面积增加到30万亩。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站点130余处、检疫站13处、木材检查站7处。
(二)基本经验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林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把林业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环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给予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林业改革发展大会,下发加强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0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林业发
展的意见》、201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市水系生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为全市林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为林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2)坚持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整体推进区域绿化。在全面完成林业四大工程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先后作出了《关于实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决定》、《关于实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决定》,通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带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全面发展。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项目管理,按标准检查验收,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3)坚持以林业产业化带动现代化,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林业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协调发展的思路,把生态建设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林业发展与产业开发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林业产业,始终做到抓产业、促生态,努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使三大体系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持续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始终坚持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来拓展发展优势,坚定不移地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林业产权制度、国有场圃等各
项改革,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激活各类林业生产要素,极大地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林业虽然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制约我市林业发展的许多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生态建设观念不强,荒山绿化缓慢,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二是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林业属生态公益型事业,生产周期性长,投资大,直接经济收益慢,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有限,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后续发展。三是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现有林产品企业总体规模偏小,缺乏一批林产品深加工、储藏保鲜龙头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弱,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够显著,难以形成集群优势,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竞争力相对较低,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发展。四是区域林业发展支撑体系相对缺失。绿色通道、荒山绿化、产业发展等方面亟需相关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五是林业资源保护面临较大压力,社会护林意识不浓,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还有一定威胁。
二、“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