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低于额定值时应及时与汽机值班人员联系,并保证汽包水位,做好减负荷的思想准备。
5、在正常运行中应保持两块汽包水位完整,指示正常,清晰易见,照明充足,如有假水位或不准现象,随时可进行冲洗。
6、应定期对照表盘水位计和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指示,除交接时对照外,中间每隔三小时还应对照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对照水位计。
7、每月对水位高低报警装置进行一次试验,试验时应保持锅炉运行稳定,试验时应由热工人员进行,运行人员配合,水位计指示正确,当汽包水位计和表盘水位表指示在±50mm时,警报器鸣叫,否则,重新做试验,故障消除后,将发现的问题和试验结果记在班长及司炉记录内。
第三节 汽温、汽压的调节
1、在运行中应根据汽机的需要和并列炉负荷的分配,相应调整锅炉蒸发量。
2、在运行中应根据锅炉负荷变化,适当调整锅炉汽温汽压,主汽压力额定3.82MPa,最高3.9MPa,最低3.4MPa,主蒸汽温度额定值450。C,最低不得低于430℃,允许正常波动范围440±5℃,最高450℃,最低不得低于430℃。
3、并列炉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保持锅炉燃烧稳定;
②班长应合理分配各炉负荷;
③要求汽机运行人员保持负荷变化稳定; ④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保持汽压稳定。 4、遇有下列情况,应注意汽温变化:
①负荷变化时,汽压变化,给水温度变化及水位不稳时; ②燃烧不良,炉膛负压不稳时;
③调整给煤量、煤气量,改变风量; ④放渣,排污时。
5、正常运行时,用给水调整汽温变化,严禁猛增、猛减,造成汽温忽高忽低。
6、当减温水已增至最大,过热蒸汽温度仍偏高时,应分析查明原因,一般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调整锅炉燃烧,在允许范围内减小过量风量及煤气量; ②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③提高给水温度; ④适当降低炉膛负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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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锅炉燃烧的调整
1、燃烧的控制与调整主要任务是提高锅炉蒸发量,保持燃烧稳定和良好,防止高温结焦和熄火事故,提高锅炉效率。
2、在锅炉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风、煤配比量,保持锅炉汽温、汽压稳定,在增加蒸发量时,应先加风后加煤;减小蒸发量时,应先减煤后减风;改变风量时应缓慢交替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一次风降至临界流化风量以下。
3、运行中应加强监视床温,床温过高时容易结焦;床温过低时,容易引起灭火,一般控制在850-950℃,最低不得低于800℃。当床温升高时,可适当调大一次风门;当床温降低时,可关小一次风门。当床温过高过低需要较大范围的改变时,则通过调整煤量来调整,若温度下降至700℃时,立即进行调整,经调整无效应停炉处理。
4、运行中要加强返料器温度的监视和控制,一般返料器处的床温最高不应大于950℃,当返料温度升高时,应减小给煤量和负荷,查明原因后消除。
5、运行中监视料层差压,可通过炉底放渣控制,正常运行中维持炉膛差压约500-2000Pa,料层差压约7000-9000Pa之间。
6、投入和调整二次风的基本原则是:一次风调整流化,床温和料层差压,二次风控制总风量,约18T/h负荷时,开始投入二次风。
7、在一次风满足流化、炉温和料层需要的前提下,当总风量不足时,以过热器后氧量为准,正常运行时氧量在3-5%左右,可逐渐投入二次风,随着锅炉负荷的增加,二次风量逐渐加大,可达到额定蒸发量后,一、二次风的比例约为60%和40%左右。
8、最低运行风量是保证和限制循环流化床低负荷运行的下限风量,风量过低就不能保证正常的流化,时间稍长,就有结焦的危险,因此在冷态点火时,不宜低于最低运行风量。
9、当负荷稳定时,送风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给煤量时应缓慢增减,严禁骤增骤减。
10、如因缺煤、棚煤、或煤质变化及其它原因导致床温下降,尽可能适当减少送风量,并增大给煤机转速,减少风量后保证炉内正常流化,同时尽快消除缺煤故障。
11、因负荷大幅度减少,应适当减少上部二次风量,负荷低于70%时,应关掉左右二次风,只开堵煤风门,并根据燃料颗粒适当减少一次风量。
12、正常运行中,应全开堵煤风门,低负荷时,床温不得低于850。C。 13、在运行中,可以调节风室压力作为调整负荷的手段,负荷高时,可以把风室压力维持高一些,反之则低一些,但不得超过额定值。
14、严密监视锅炉各部位的温度和烟道负压表计指示,严禁正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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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烟气阻力增加应查明原因。
15、减少锅炉漏风,所有堵孔、人孔门、放渣门等应严密关闭,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漏风试验。
16、在运行中,要经常检查煤质情况,煤粒要均匀,颗粒在0-8mm之间,全水分不超过8%。
17、二次风的合理使用关系整个炉子的经济运行,二次风太小会使炉膛端相压颗粒燃烧不完全,到达返料器后重新燃烧,升温使返料器温度过高,二次风过大又使过剩空气系数增大,排烟热损失增加,锅炉效率降低,二次风经21个喷嘴进入炉膛,分上、中、下三层布置,此合理布置二次风意义很大,同时四周二次风门也根据燃烧不同而变化。
第五节 锅炉排污
1、为了保证蒸汽品质和炉水品质,运行中的锅炉应进行定期排污和连续排污,锅炉需要排污由化学人员决定,通知锅炉人员操作执行。
2、排污前应查明排污系统有无检修工作。
3、排污前通知司炉及邻炉,排污时应注意水位的监视,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同时排污。
4、排污顺序是:先开一次门,缓缓开启二次门,排污完毕后,先关二次,门,再关一次门,排污时间不得超过半分钟。
5、排污时应注意汽包水位和给水压力维持水位正常。 6、锅炉发生缺水或汽温高时应停止排污。 7、排污分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
第六节 锅炉放渣和放灰工作
1、放渣、放灰工作应得到司炉的通知才能进行,放渣、放灰中应按照安规去进行,放渣中如遇到运行不稳定应停止放渣,运行发现旋风返料器堵灰可随时进行放灰,直到正常为止。
2、放灰、放渣工作必须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如运行人员实在无能力处理应汇报班长找检修处理。
3、放渣应根据料层差压来控制,当料层差压超过8500Pa时进行处理,放灰应根据炉膛差压的大小来进行。
第七节 转动机械的运行
1、转动机械再运行中应每小时全面检查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或留专人监护。
2、转动机械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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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壳检查孔封闭严密,保温完整;
(2)基础螺丝、联轴器、安全罩、电动机接地线齐全牢固;
(3)调整板完整,开关灵活,启动连杆连接牢固,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4)轴承温度计齐全、无损,油质良好、油位正常、冷却水畅通; (5)轴承振幅不许超过:
额定转数 转/分 1500以上 1500 1000 750 振幅(mm) 0.06 0.10 0.13 0.16 (6)串轴不大于2-4mm。
第八节 自动装置的运行
1、锅炉运行时,应将自动装置投入使用,投入自动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a 自动装置调节机构完整好用; b 锅炉运行稳定,参数正常;
c 锅炉蒸发量为额定值50%以上。
2、投入自动装置前,应联系热工人员校验或整定自动装置,经同意方可投入。
3、自动装置投入运行时,以便监视锅炉运行参数的变化,并注意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自动装置尖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4、遇有下列情况,解列自动改为手动调整: a 当汽包水位变化过大,超出其允许变化范围或切换给水管时可解列给水调整器;
b 锅炉运行正常,自动装置不能维持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内变化或自动尖灵时,应解列有关自动装置;
c 凡属自动装置的缺陷,应及时通知热工人员进行处理。
第九节 锅炉设备的运行维护
1、锅炉运行当中,司炉除按班长对炉本体全面检查外,还应当班中间和交班前分别对本炉所属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承压部件,汽水阀门、人孔门、检查孔、煤气燃烧器、各受热面有无异常声音,炉内流化燃烧,旋风返料、放渣、放灰、垂直烟道、密封等等,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如没有能力处理应同志班长找检修处理,在没处理前加强监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和发生事故。
2、每班至少检查核对水位计三次,冲洗水位计一次。
3、运行人员必须经常保持现场清洁,做到设备周围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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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锅炉运行中的定期工作
运行人员需准时按规定的项目认真地抄表及填写有关的记录,锅炉正常运行定期工作制,按定期工作进行。
锅炉定期工作操作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 日期 执行人 司炉 司炉 司炉 班长 风机工 司水 司水 司水 司水 司水 监护人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主持人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安全员 安全员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班长 车间主任 锅炉启动 联锁试验 大小修后 安全门试跳 月底26号白班 电动对空排汽试验 月底26号白班 大修后、开机风机事故按钮试验 后 各水位计冲洗 每班一次 试事故喇叭迅号 每班一次 水位报警试验 每班一次 反冲洗 开炉前 电动紧急放水试验 月底26号白班 第五章 锅炉停炉
第一节 停炉前的准备
1、当班长接到值长的停炉命令后,填写操作票并应将预计的停炉时间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在停炉前或停炉后准备停炉后的检修工作。
2、停炉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的缺陷记录在有关记录簿内。 3、如锅炉大修或长期备用停炉时应将煤仓内的煤走空。
第二节 正常停炉与紧急停炉
一、 正常停炉程序
1、根据锅炉流量下降情况,逐渐减少给煤量及一、二次风量,保持各参数在允许范围内。
2、当蒸汽流量降到40T/H时,将自动调节切换为手动调整,并关闭二次风机风门,停止给煤机运行。
3、根据蒸汽温度的变化,适当调整减温水量或关闭减温水门,蒸汽流量减完后,停止二次风机运行,汽压高时开启过热器疏水或对空排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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