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长河等六项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桐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长河等六项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桐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CGC(2020)249号
2.2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长河等六项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桐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项目
2.3建设地点:桐城市
2.4工程概况:工程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尾水提升泵站、生物滤池、植物措施、道路等。工程审核价格:约4474.73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招标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格式自拟)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能清楚反应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两个业绩:
1、投标企业近五年内(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2、投标企业近五年内(自2015
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两项业绩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且所有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开标现场须携带)。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述人员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略)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电话(略)联系人:荣丽萍、叶晴。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于2020年7月8日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略)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略)QQ:40085033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桐城市文三路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城市文三路
电话(略)
招投标管理部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略)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5033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8.3投标人制作资格审查材料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资料。
8.4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电话(略)。
8.5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6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7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