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培养管理办法
宁波XXXX股份有限公司
应届大学生培养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深新员工对公司的全面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融入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应届大学生的培养。 二、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应届大学生培养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牵头组织单位;各部门为相应阶段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助单位。
三、术语解释
应届大学生:指公司在当年度引进、当年度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当年度引进、次年度毕业并提前来司实习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培养阶段
公司根据应届大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实习表现等情况,对符合培养需要的应届大学生进行定向培养。根据大学生培养的实习环境和培训内容的区别,分为三个阶段:
4.1公司熟悉阶段;培训地点为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天。 4.2基层实习阶段;培训地点为各培训实施部门,培训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具体视新人表现情况延长或缩短基层实习期。
4.3岗位辅导阶段:培训地点为各用人部门,培训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具体视新人表现情况延长或缩短辅导期。
五、培养工作的实施
5.1对拟定向培养的应届大学生正式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与用人部门、培训实施部门等共同拟定《应届大学生培养方案》,经会签、行政副总审批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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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各阶段的培养。为便于日常管理,大学生在各部门、科室实习期间,其人事关系挂靠在对应培训实施部门,培训部门发生变动的,按调岗处理。
5.2 “公司熟悉阶段”的实施
5.2.1 企业概况介绍:集团公司的创业历史、现状、发展前景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公司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员工激励制度、培训制度,及研究院概况、历史、团队文化、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等;
5.2.2 管理制度学习:企业规章制度、奖惩制度、行为规范等; 5.2.3 员工沟通技巧训练、大学生职业生涯引导等; 5.2.4 公司参观等。 5.3“基层实习阶段”的实施
5.3.1 培训实施单位可根据培养需要,采用“师傅带徒”、课堂讲授、实际演练等方式灵活开展培训、培养工作。
5.3.2 为加强对大学生的指导和监督,岗位辅导所在部门主管应不定期到实习单位了解大学生的实习情况,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大学生进行述职汇报。
5.4“岗位辅导阶段”的实施
5.4.1 用人部门应当在大学生到位后一周内完成大学生定岗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4.2 用人部门应根据培养需要,为每位大学生指定辅导员。辅导员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4.3 辅导员应依照培养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以传、帮、带的方式对新人知识、技能、团队文化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辅导员的工作绩效将作为其奖励、晋升的依据之一。
5.4.4 各部门应根据培养需要,积极开发员工培训课程,并编写相关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材的内容应结合该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设计和编写。
六、培训记录的管理
各部门在实施培训过程中,应做好培训的记录工作,并在完成相关阶段的培训后及时将培训记录、教材、考评表等相关资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归档。人力资源部及时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建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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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培养工作的评估
7.1人力资源部应及时组织培训实施部门、辅导员等展开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培养工作的考核和总结(既包括对大学生的考核,也包括对培训实施部门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7.2 为激发辅导员工作热情,公司对辅导员给予100元/月的培训津贴。同时,对疏于辅导工作的辅导员、用人部门将给予相应处分。
八、相关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旧制度同时废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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