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
(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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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DOCUMENT TEMPLAT
YK-AQ-0196
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最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为主,兼顾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充分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遵循科学、实用、易操作的特点制定。
当与上级界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界定。 其分为通用规定、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及火工管理、地测防治水六大部分,每一部分按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严重“不安全行为”、比较严重“不安全行为”、一般“不安全行为”。 一、有下列之一的属A类不安全行为 (一)通用规定
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后,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瞒事故或不及时向矿调度、安检部门汇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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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AQ-0196
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而施工。
井下和井口房内无措施烧焊的,不严格执行措施作业的,监督、检查人员不履行职责的。
私自进入重大危险源警戒区域或其它有明显警示标志的危险区域的。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重要岗位或要害场所工作期间脱岗、睡岗的。变电所、主扇房、压风机房、井下水仓,瓦、安检员 擅自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的。
拒绝安全检查,对检查人员辱骂、殴打、报复的。 (二)采掘专业
采煤作业期间,进入煤壁侧或后部溜子的。
综掘机运转期间进入摇臂活动区域的;装岩机运行期间,前方逗留的。
工作面拒爆、残暴未处理完毕而从事钻眼、爆破等作业的。 掘进工作面不及时支护,空顶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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