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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校企合作”视角下的大学生就业指导
作者:陈泰溶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3年第07期
【摘 要】 本文在分析校企合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探讨了“校企合作”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就业指导模式问题,主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校企合作制度化;学校应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开展多样化的就业指导;更新企业观念,加大宣传力度等。 【关键词】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就业指导;模式构建 一、引言
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高职院校是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能人才。对于就业指导的研究,我们需要制定一些适合我们中国大学生实际的,适合我们中国国情的就业指导理论。因为我们在就业指导的理论方面的研究,大部分都是向西方国家学习借鉴过来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与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是不相同的,这就有了局限性。对于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研究任重道远,迫在眉睫的。
“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一个特色,是当今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方向,通过校企不同层次、不同深度的合作,高职院校不但能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实现所培育人才从学校到社会的“无缝对接”等目标,同时还可以在这种模式中实现自身的虚拟经营和良性循环。同样,通过这种模式,企业能获得订单式的高技能人才,加快知识更新,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及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二、校企合作
什么是校企合作?简单的来说,校企合作就是指高职院校等与职业教育有关的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各种活动,可以是科学的研究,人才的培养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在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条件下,高职院校和企业两个主体进行合作,将学校里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各种资源进行资源整合,也就是说将课堂教学和学生在企业的工作岗位实习相结合,优势互补,以培养适合社会,企业需求的人才。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双向参与。其基本实施方法是工学结合,定岗实践。
三、我国校企合作中就业指导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我国校企合作相对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晚,方法多样,合作模式较为复杂。但是各个高职院校对于校企合作的重要性都达成了共识,认为校企合作无论是对于学校还是对于企业来说都是有利的、双赢的。对于学校来说,一方面有利于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提高学生的能力,另一方面也相对的解决了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一种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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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良好社会形象树立。因此,对于校企合作的途径和机制,各个高职院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
1、校企合作中就业指导存在的问题
(1)校企双方缺乏及时的沟通。校企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问题。经过调查表明,教师在校企合作问题中出现问题,绝大多数想到的只是像同事求助,再或者向校领导求助,很少会和企业沟通。而企业或许是因为工作忙,同样及少会主动和校方进行沟通。 (2)政府政策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政府对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所制定的一些相关政策都主要是从宏观调控上进行制定的,并未进行细化,各方面的法律,法规都还未完善。对于高职教育中的校企合作来说,现阶段并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校企合作。 (3)校企合作多流与形式,缺乏具体的内容。校企合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合作,分别是浅层次合作,中层次合作以及深层次合作。目前来看,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合作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多流于形式,还处于浅层次合作阶段。企业在合作中的参与度并不高,无论是从师资的培训,资金的支持还是课程的制定等,企业的积极主动性不强。 2、校企合作中就业指导存在问题的原因
任何问题的存在都有其原因,只有全方位的了解了这些原因,才能得出更好的解决方法。 (1)指导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国家对于校企合作越来与重视,同时也建立了一些试点,但是还未形成系统的,紧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许多问题的产生都离不开国家的政策。为了使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还需要国家完成相应的法律政策。
(2)社会观念的影响。在我国,高职院校并不受社会的重视。很多家长在高考填志愿时并不同意孩子报考高职院校。人们对职业教育持有怀疑,甚至是鄙夷的态度。学校在就业指导方面力度不够,导致有些高职学生也怀疑自己毕业是否能就业。
(3)企业的利益。企业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是以当来相应的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并不能满足企业急于获得利益的心理。首先,校企合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利益的获得并不是个立竿见影的事情。其次,企业获得的输送的人才也可能是良莠不齐,并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这就打消了企业的积极性。
(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就业指导师比较缺乏。我国目前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师还是比较欠缺,教师队伍结构也不是很合理。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师一部分来源于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一部分来源于本身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以及来自企业授课的专业老师。这两部分来源都各有所长,也各有欠缺。
四、校企合作中就业指导问题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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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校企合作制度化
根据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对《职业教育法》进行补充完善。并调动各方积极性,制定具体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其次,制定《校企合作就业指导法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政策方面,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校企合作宏现协调和指导。 2、学校应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开展多样化的就业指导
学校应主动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才输送的效率,因此在就业指导方面可以开展多样化的形式进行,如专题讲座讨论,就业咨询,模拟招聘,技能大赛,教学参观等形式以提高毕业学生的信心和对专业前途的了解。 3、更新企业的观念,加大宣传的力度
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企业给学生提供了实习的机会,在实习过程中可以挖掘合适的人才,省掉了去市场进行招聘的麻烦。另一方面,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奖学金的过程中,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了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结语
大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工作的主要承担者。随着大学生队伍的日益扩大,就业指导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功将会很大程度上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前景可观。
本文分别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上对我国高职校企合作教育进行了研究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从宏观上把握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发展态势的同时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的还在此基础上为我们解决问题指明了方向。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作为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校企合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并非一夕之功。只有发挥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等各个方面的作用,避免一头热的现象,才能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海峰.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若干难题的理论破解[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教通讯),2009(6).
[2] 孔凡成.国外校企合作中“双师型”教师的培养[J].职教论坛,2010(12)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