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谈话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员工谈话管理制
度
目的
为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管理者与员工职业发展的辅导与指引,建立顺畅的上下沟通渠道,提高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XXXXXXXXXXXXX全体员工。 职责
总经理:
负责本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的审批; 执行规定范围内员工的谈话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并上报审批后监督执行情况; 负责对本制度监督执行;
负责《员工谈话记录表》的存档。 各级管理人员
执行规定范围内员工的谈话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 按时提交谈话记录;
监督下级谈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下级落实处理不了的员工意见和建议;
对谈话对象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回复。 管理制度内容 谈话内容
谈话周期内的工作绩效、工作收获、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 对所属团队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与同事、下级关系的相处;
对公司近期出台的各方面政策或发生的公众事件有何看法; 家庭情况;
其它认为需要沟通的内容。 员工谈话范围及周期 谈话人员类别 总经理
谈话对象 副总、各部门经理 谈话周期 1次/季度
骨干员工 新入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 在公司服务年限满一年提出离职申请的骨干员工或管理人员 其他认为需要谈话的员工 分管直接下级、隔级下级 副总经理 隔二级以下的 直接下级 隔级下级 直接下级 试用期内的中层管理人员 试用期内非中层管理人员的其总经理办公他管理人员 室 所有员工 1次/季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与各部门提报名单) 1次/试用期内 办理手续前谈话 随时 1次/季度 依据工作需要或员工表现情况,谈话人自行安排。 1次/季度 依据工作需要或员工表现情况,谈话人自行安排。 1次/季度 1次/月 1次/试用期内 依据工作需要或员工表现情况安排 各部门经理、主管 班组长 管理规定
负有谈话职责的各级管理人员务必本着“自动自发、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本制度规定完成谈话工作。
谈话责任人于谈话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谈话记录表》并提交直接上级。
谈话责任人需按照《员工谈话记录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将谈话记录中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并填入“谈话决议”项目中,谈话对象所提意见和建议在谈话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上级协助解决。
各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的谈话工作均附有监督和指导职责,按照“谈话决议”督促下级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落实结果回复给谈话对象。
每月5日各部门经理将本部门的《员工谈话记录表》提交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员工谈话记录表》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取),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员工谈话记录表》中的“谈话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发现执行不力的按照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