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物业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对业主负责,确保接管物业的质量达到《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要求,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已竣工,并经国家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通过了消防验收,具备正常居住、经营使用条件的物业接管验收。 3、职责
3.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与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2项目部负责接收工程部移交的各类图纸、资料、房屋主体及配套设施设备。 4、工作程序
4.1工程部向物业管理中心移交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下:
1) 项目批准文件; 2)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 建筑执照; 4) 拆迁安置资料; 5) 项目规划图; 6) 产权资料。 4.2
项目部负责对竣工工程实体进行接管验收,包
括:
4.2.1总平面景观工程:实体与竣工文件进行对照验证,如存在变更,须查阅有效变更文件,项目部才予以接收。
4.2.2公共设施的接管验收:项目部通过现场清点,核对已配置公共设施、设备,与开发商销售承诺书、
房屋购销合同以及设计文件是否相一致,如存在不一致,须请开发商出具有效变更文件,项目部才予以接管验收。
4.2.3分部分项工程接管验收:由项目部和工程部现场逐一检查验收,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2.4共用设备接管验收:
4.2.4.1由项目部和工程部对公共设备逐一进行运转测试,填写试运行记录,设备运行正常、资料齐备方接收。
4.2.4.2由工程部与项目部共同办理公共设施、设备移交书面手续,并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2.4.3由项目部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清单》,清单包括如下内容:设施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技术性
能指标、数量等。
4.2.4.4由项目部建立《设备台帐》,台帐包括如下内容: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技术性能指标、数量、说明书、合格证等。
4.2.5建筑物、构筑物的接管验收:
4.2.5.1项目部汇同工程部对房屋逐套进行验收,同时项目部接管钥匙,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填写《房屋验收质量问题汇总表》,交工程部跟踪整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2.6竣工资料接管:项目部负责接管竣工资料,包括总平面竣工图、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填写竣工图纸、资料移交清单。 4.2.6.1竣工图纸清单: 1) 总平面竣工图;
2) 单体建筑、结构、电气、水施、弱电、设施竣工
图;
3) 消防、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4) 开发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一套): 5) 地质勘测报告; 6) 开、竣工报告; 7) 图纸会审记录;
8)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11)
沉降观测记录;
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复验
报告; 12) 13)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水电、卫生器具,电梯、弱电等设备的检
验合格证书;
14) 15) 16) 17) 18)
砂浆、混凝土试压报告; 供水试压报告; 排水通球试验; 竣工验收证书; 其他技术资料。
地产物业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