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
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布部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18 【实施日期】201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食药监食消秘〔2015〕10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安徽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
1 / 3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
工操作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总局201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餐饮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省餐饮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各类学校(含托幼园所,下同)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馆作为重点推广单位,逐步扩大推广“明厨亮灶”覆盖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示范单位。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 2 / 3
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