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为了满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质、测量及地面地灾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
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二、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灾害、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
三、地测工程师每周组织一次定期资料分析,对周内地测资料做出必要的评价,以便正确应用,对日常生产中急用的地测资料,及时分析会审,定下意见满足要求。
四、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 (一)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矿井规程》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要加煤层顶、底板与临近采区的压茬塌陷关系。供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附图和合理开采的意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按矿务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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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提纲时间
1、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巷道全部掘完5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回采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1年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三年提供。
2、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科科长或工程师审批字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签意见,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提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务局地测处复批局总工程师批准。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矿务局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省煤管局批准。
五、地测资料图件、台帐必须登记,专柜分类存放,建立索引目录,保管落实到人,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严禁丢失。
六、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七、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
八、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等级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 九、地测资料图件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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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1)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引水灌溉水渠沟进行详细排查、勘查并在详细的地图上绘出相关的位置。
(2)相关部门对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至少2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清理防洪的排水沟,保证防洪排水沟的清洁。发现有循坏的及时处理。
(3)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排水沟的巡查,对井口较低的位置采取相应防排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积水涌出井筒内,发生事故。
二、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1)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井采空区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的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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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协调本单位人员对重点的部位检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及时做好相关图件资料归档工作。
(2)坚持对新旧采空区当前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采空区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3)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的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安全性,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的重点。
(4)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向范围。
(5)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塌陷区,地表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6)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报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的变化。并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7)确定采空区影响的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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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并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并制定采空区、塌陷区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跨落情况的相关技术资料。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1)对矿区内及周边的可能影响的本矿区的老窑及废弃丼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资料图纸上绘制具体位置,并定期观测及排查。
(2)对井下已经采空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墙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3)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其废弃井巷是否对矿丼有影响。
(4)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5)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
要及时的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6)若矿井后期对丼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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