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三章 任职薪金 第四章 绩效奖金 第五章 津贴、补助 第六章 福 利 第七章 计算和支付 第八章 薪酬调整 第九章 薪酬发放流程 第十章 利润分享计划 第十一章 财富俱乐部 第十二章 附则
附件1——《公司任职薪金等级表》 附件2——《公司职位评估结果》 附件3——《公司职员薪酬等级情况表》 附件4——《公司月度绩效奖金发放细则》 附件5——《公司半年绩效奖金发放细则》 附件6——《职员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7——《公司利润分享计划实施细则》 附件8——《公司财富俱乐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9——《职员薪酬等级确认表1》 附件10——《职员薪酬等级确认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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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谓的薪酬,是指每月定期按照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制定职员的薪酬、福利和津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职员、正式职员。集团及其子公司享受其它待遇的职员以及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他人员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集团以“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保持职员发展空间”为原则,以职责、能力、绩效贡献等因素为标准,以考核结果作为依据确定职员的薪酬。
第四条 集团主要采用月薪制,结合绩效考核,实行下发薪式的薪酬支付方法。
第五条 公司职员薪酬为税前薪酬,个人收入所得税由职工本人承担,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六条 职员对薪酬产生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酬请求权,但自发生日起三个月内未行使时,则视为弃权。
第七条 出于竞争保护性原则,未经集团批准,任何职员不得对外披露本制度中的具体内容。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集团采用结构薪酬制,执行统一的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分:任职薪金、绩效奖金、津贴、补助、福利、利润分享、财富俱乐部七项。
第九条 集团职员薪酬结构明细表具体如下:
任职薪金 详见附件1 绩效奖金
月度奖金 半年奖金 通讯津贴 制装费
津贴
教育培训费 旅游费
节日津贴 人 力 午餐补助 总 补助
交通补助 资 出差补助 本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福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汽车补贴
年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公假带薪休假
利润分享计划 详见细则 财富俱乐部
详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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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任职薪金
第十条 任职薪金的确定依据职位评估结果,集团职位分22级,结合公司职级实际情况,任职薪金共分9级,每级分不同薪点(详见附件1)。具体如下:
薪酬等级
一
2
二
3
4
三
5
6
7
四
8
9
10
11
五
12
13
14
六
15
16
七
17
18
19
八
20
21
九
22
职位评估等级 1
薪酬等级档数 6档 6档 6档 5档 5档 5档 5档 5档 4档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职位职员的职位评估结果(详见附件2),评定相应职级,确定相应的薪酬等级,并依据任职者能力,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定相应的薪酬等级。
第十二条 职员薪酬等级的初定与调整程序
1.职员薪酬等级的初定与调整,需填写《职员薪酬等级确认表》(见附件8),报经相关部门和领导会签,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集团职员和子公司薪酬等级在7级(含7级)以上职员,薪酬等级的初定与调整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和总裁审批。
3.子公司薪酬等级在7级以下职员,薪酬等级的初定与调整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四章 绩效奖金
第十三条 集团绩效奖金按照时间分类为月度绩效奖金、半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第十四条 月度绩效奖金同任职薪金一起按月发放,总额纳入集团计划预算管理系统。
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依据职员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详见附件4《公司月度绩效奖金发放细则》)
第十五条 半年度绩效奖金:集团根据半年经营情况和职员前6个月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职员半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
(详见附件5《公司半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细则》)
第五章 津贴、补助
第十六条 集团津贴:包括通讯津贴、制装费、教育培训费、旅游费、以及节日津贴等。 第十七条 集团补助:包括午餐补助、交通补助、出差补助等。 1.午餐补助:详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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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补助:
⑴不享受公司配车和私车公用补助的职员,公司补助380元/人·月,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⑵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的职员,交通补助标准为180元/人·月。
⑶享受公司配车和私车公用补助的职员,由集团为每辆车统一缴纳保险费和养路费,并按每月补助燃油费800元,依据集团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燃油票据报销。
3.集团为因公赴国内外出差的职员提供出差补助,详见细则。 第十八条 通讯津贴
根据职员行政级别,集团原则上为已转正职员,提供不同数额的通讯津贴。其中:集团总监、子公司总经理及以上职员3000元/人·月;集团副总监、子公司副总经理2000元/人·月;其他职员1000元/人·月。
1.通讯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计入职员个人帐户。
2.由集团统一代交手机话费的职员,较标准之差额部分由计划财务中心提供明细,由人力资源部门在月度薪酬内调整。
第十九条 制装费
集团为已转正的职员,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50元制装费,全年共计600元。已由集团及子公司统一制装的职员不再享受此津贴。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费
集团为已转正的职员,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50元教育培训费,全年共计600元。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
集团为已转正的职员,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50元旅游费,全年共计600元。 第二十二条 节日津贴
集团将根据经营情况,在节假日对在职人员以现金形式发放节日津贴:元旦300元、五一节300元、国庆节300元、中秋节300元,全年共计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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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福 利
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在每月薪酬发放时为每位职员在税前代为扣缴,扣缴基数为上年度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详见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汽车补助:对于符合享受集团配车的职员,集团领导个人承担购车费的10%,其他职员个人承担购车费的20~30%,其余由公司负担的部分,按5年(60个月)进行折旧。详见集团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集团按照《国家节假日放假办法》和《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职员提供相关假期。目前法定节假日共10天,具体为:
元旦(1月1日) 1天 春节(正月初一) 3天 劳动节(5月1日) 3天 国庆节(10月1日) 3天
第二十六条 带薪年假:职员在公司工作满1年可享受6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以后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增加1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详见集团年休假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其它有薪休假:公司视职员个人情况,根据管理权限批准职员申请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公假等有薪假。
第七章 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八条 集团以现金的方式按月支付职员薪酬。
第二十九条 薪酬的计算周期为每个月的1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并于次月的10日支付,如遇休假日则提前。
薪酬的计算天数为每月21天,每天8小时,折合为每月168小时。 第三十条 试用期职员的任职薪金和绩效奖金以80%计发。 第三十一条 下列各项从薪酬中直接扣除: 1.个人收入所得税;
2.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缺勤扣除款;
4.其它按照法律和公司规定的扣除款。
第三十二条 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职员薪酬超领时,职员应立即归还超出额,否则,集团有权在下月发放薪酬时直接扣除该超出部分;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职员薪酬不足时,公司应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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