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挖泥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土层厚度及土质情况合理控制开挖深度,一般不超过1m,施工中按下超上欠施工,应严格控制超挖及放坡坡度。
(5)施工过程中开挖采用一定的搭接长度控制回淤。
(6)现场人员勤检测,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6工程测量质量控制措施
(1)采取先进的测量控制手段,采用智能化自动采集数据的方法,提高观测效率、观测质量,全部数据直接由计算机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消除人工参与带来的错误和误差,确保所获得观测成果和记录成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2)所有测量设备必须检验合格才能使用,控制测量采用激光经纬仪和红外测距仪作导线控制网,施工测量采用全站仪,砼立模采用等级控制点测设轮廊点。
2.7试验检验质量控制措施
(1)试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试验仪器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标定认可。通过工艺试验,选用最佳工艺参数,指导施工,对现场工艺参数进行检测控制,并及时反馈各种数据。
(2)配足现场试验人员,对现场检测项目及时取样,根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对现场材料及时进行标识。
(3)施工试验质量保证措施
1) 贯彻科学管理、精心施工、过程受控、质量一流的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一票否决、质量重奖重罚的原则,确保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达到国优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第一责任人、质量主管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建立质量责任制。确保出具的试验检验报告具有科学、精确、公正性。贯彻相关规范和监理工程师的批示,所有试验检验均在监测工程师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并建立资料分析与报送制度。
2)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试验检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按质量手册履行职责,并定期接受业务、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等知识培训;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试验规程,所有原始试验资料均有试验人、计算人、校核人的签名,数据资料均妥善保管直到移交。
3) 试验检验设备定期按规定进行计量鉴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停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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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2.8隐蔽工程质量控制
(1)对隐蔽工程实行“三检一验”制,即作业班组初检、复检,质保部终检,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按设计要求,对工序施工中的工艺和技术要点编制作业指导书;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3)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框图:
图2-13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框图
发现质量问题保护现场、通报信息进一步调查、分析原因拟定预防措施研究是否处理报监理单位审批处理初定不处理预防措施落实拟处理措施处理报工程师审批报监理单位审批分析原因实施处理措施不合格检查合格不处理编写质量事故报告否报监理单位审批符合要求接收
2.9道路路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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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1)施工前对原地面进行表面清理,并平整压实至规范要求。
(2)路基施工保证均匀密实和稳定,在不利的自然因素影响下,能保证其应有的设计强度。
(3)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进行路基用地范围内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的施工。管线施工必须保证沟槽回填质量满足路基要求。
(4)路基施工过程中,加强临时排水措施,以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5)路基的填筑应严格控制填料的粒径、压实度和均匀性,对每一处路基均须分层摊铺、均匀碾压,分层压实厚度不超过20cm。
2.9.1土方开挖质量保证
(1)工程土方开挖主要是清除原有路面道路和土方施工。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地下管线及构造设施,避免开挖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土方开挖应由边到中,利于排水分层循序进行。挖土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纵、横坡度,以利排水,不得挖成坑槽,严禁掏洞开挖。
(3)路基施工应避免超挖,若有超挖,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筑路材料城补,并压实至规定要求的密实度。
(4)路基在开挖过程中,若遇软弱地层或障碍物,需采取特殊措施时,应与监理和设计部门共同商讨处理。
(5)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9.2填筑保证措施
(1)填土前原地面上的杂草、树根、农作物残留、腐蚀土、垃圾等必须全部清除,修筑填土时,应先挖纵、横明沟、疏干积水。挖掉淤泥和清除树根及腐殖土。压实后再填筑土方。在深耕地段,先将松土翻挖,打碎土块,然后分层回填找平、压实。
(2)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淤泥、冻土块或盐渍土,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可溶盐含量大于5%、700℃有机质烧适量大于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用作路基填料,超过l0cm粒径的土块应打碎。
(3)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类分层城筑,不应混杂。优良土应填在上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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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基时,宜作2%~4%的横坡。透水性较大的土壤边坡不宜被透水性较小的土壤所覆盖,以利排水。
(4)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填筑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一般每层松土厚度不应超过30cm(压实厚度约为20cm),每种堆料的松铺厚度应通过试验确定。路基填筑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以便最后削坡,严禁贴坡。
(5)填土地段的表层不得有积水,填筑应逐段分层进行,先填低洼地段后填一般地段:先填路中再填路边,保持有一定的路拱和纵坡。应严格按设计边坡填筑,填土侧坡余宽(不小于50cm)及边坡率要留有余地,使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以防雨水冲刷。
(6)原地面横向坡度在1:10-1:5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原地面横向坡度陡于1:5时,若填土分几个作业段施工则先填地段也应分层留阶,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
(7)填方段原地面标高以下的各种管道、箱涵及其它构筑物应先期做完,管、涵周围及管、涵顶面以上的回填土应按路基沟槽压实度要求对称、均匀、薄铺轻夯分层回填夯实,浅埋管道必须加固处理。
2.9.3路基压实保证措施
(1)路基填筑土必须分层压实,在压实前应仔细整平,做出路拱。 (2)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采用小型机夯或人力夯,认真循序夯实,夯击面在纵横方向军营相互重叠,防止漏夯。
(3)土路基压实后不得有松散、弹簧、翻浆及表面不平整现象,若下层未达到压实度要求,严禁铺筑上层。
2.9.4水泥稳定碎石层质量保证措施 (1)拌和与运输
1)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采用厂拌法。
2)厂拌的设备及布置位置应在拌和以前提交监理人并取得批准,方可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与调试,使拌和的混合料颗粒组成和含水量达到规定要求。
3)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 4)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摊铺和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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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人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2)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宜高于最佳含水量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分损失。
3)混合料压实用12~15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0mm;用18~20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0mm;每层最小压实厚度为100mm。当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摊铺,底基层分层施工时,下层水泥稳定层碾压完后,在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宜养护7d后铺筑上层水泥稳定土。在铺筑上层稳定层之前,应始终保持下层表面湿润。在铺筑上层稳定层时,宜在下层表面撒少量水泥或水泥浆。底基层养护7d后,方可铺筑基层。先摊铺的一层应经过整型和压实,在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摊铺上层。
(3)碾压
1)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2)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层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量的水。
3)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掉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层表面不受破坏。
4)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初凝时间,按试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
(4)接缝和掉头的处理
施工接缝和压路机掉头,应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规定处理。
(5)养护
碾压完成后应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措施。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30km/h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6)气候条件
工地气温低5℃时,不进行施工,并应在重冰冻之前一个月结束。雨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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