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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变 更 管 理 办 法 公司文件,非经许可不得翻印.复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否则将以公司规定论处 制定部门 制订日期 文件编号 版次 页数 页码 研发工程 2016/9/10 QS-RD-04 4.0 共11页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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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审 核
会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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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履历表 版次 1 2 3 2013/11/11 内容修订 1. 文件个别字修订 2. 流程图修订 3. 加入新表格Pre-EC的运用 3.1 2016/9/2 4 内容修订 1.修訂2.1.4不牵涉产品结构变更,客戶要求需要發ECR通知時,依照客戶要求知會客戶并獲得應允。 罗锦丰 羅錦豐 羅錦豐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 1. 4M变更为5M 2. 将ECR/N流程分开运作描述 3. 定义变更的紧急性 变更内容说明 审 核 羅錦豐 羅錦豐 2011/09/15 文件制定 2012/09/20 内容修订 2016/09/10 依照ISO9001:2015要求修订 全部更新 1. 目的
规范公司ECR/ECN/Pre-ECN和PCN工作流程。
2.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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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CR/ECN/Pre-ECN适用范围及提出时效
2.1.1 工程变更适用于工程单位在产品设计开发和产品量产过程中所制订之工程图面及文件(包括客户业务图、厂内
产品零组件图、装配作业指导书、包装规范及材料清单等管制文件)的初版发行及变更版次之变更需求及通知。
2.1.2 设计和开发阶段的工程变更如牵涉到需要变动模具、机治/夹具的,由研发专案工程师直接发出Pre-ECN给零
件部/生技执行。
2.1.3 产品任何阶段如果变更性质复杂,需要做前期验证研究的,由研发专案工程师发出Pre-ECN,通知对应部门配
合一起进行前期验证研究,如验证研究可性,正式发出ECN。
2.1.4 不牵涉产品结构变更,且已经有完整的合格验证数据的工程变更,可以直接发出ECN,不用发Pre-ECN和ECR。
(客户要求需要发ECR通知时,依照客户要求知会客户并获得应允。)
2.1.5 对已完成开发的产品仅是扩充PIN数或衍生产品系列(如新增MARK、颜色、电镀规格、外形、材质等),不属于
新产品开发流程,参照以上工程变更流程作业即可。如模(治)具在厂内,只需项目工程师通知负责模治具单位执行扩充动作,并确认扩充内容,如治具需扩充,由项目工程师开立治具工令单交由治具设计师执行治具扩充;如模(治)具在厂外,由研发工程单位开立联络单通知资材单位(采购),由其通知供货商扩充模(治)具,研发工程单位与供货商确认扩充内容,如涉及到扩充费用,供货商的扩充费用报价单经研发工程主管审核后,采购再开立模(治)具扩充订购单,订购单经资材单位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扩充PIN数或系列的产品试模后的样品按送样承认作业流程进行承认,承认合格即为扩充PIN数或系列完成。
2.2 5M变更适用范围及提出时效
2.2.1 5M:人的因素、机器的因素、料的因素、作业方法的因素、测试方法的因素(包括自检和质量检验的测试手法)。 2.2.2 生产过程5M(人、机器、料、法、测试)的变动,当出现这种变更时,由生产部门开立首件通知报品保重新确认:
如品保确认合格进入量产;如品保确认不合格,生产部门重新研究制程,至到生产出合格品为止。
2.2.3 如客户对以上5M变更有PCN要求的,生产部门提前通知业务,由业务向客户申报批示,依照客户要求流程执
行。
2.3 PCN适用范围提出时效(如客户有特别要求的依照客户要求时效,如是我司供货商提出必须在此基础上提前10天): 2.3.1 全部或部份工序生产地址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3个月。 2.3.2 生产线别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1个月。
2.3.3 生产设备的变更、增加、减少----更改正式生效前1个月。 2.3.4 生产工艺流程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2个月。 2.3.5 设计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2个月。 2.3.6 包装规范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1个月。
2.3.7 测试/检验方法及频率的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1个月。
2.3.8 物料供货商、物料BOM、供货商物料型号、供货商的生产地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2个月。 2.3.9 物料的停产----更改正式生效前6个月。
2.3.10 负责我司案件各对应联络窗口的变更---更改正式生效前1个月。 2.4 ECR/ECN与PCN之间关系
2.4.1 PCN适用范围比ECR广:一般理解为ECR是产品工艺直接的变更,PCN不仅是产品工艺上,还包含产品的任何
环节变更,包括生产过程的5M(人man、机machinery、料material、法method、测试measure)的变更。其关系图如下:
生产制程5M变更,提出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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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就执行
ECR/ECN需要经过会签、验证的工程
PCN客户要求通报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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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如有客户要求导入PCN时,肯上就运作PCN;如客户没有提出PCN的,肯上运作生产制程5M确认和ECR/ECN工
作流程;即只是针对产品工艺性质的变更才发出ECR/ECN。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ISO9001:2015 8.3.6/8.5.6
4
定义与术语
4.1 PCN:Product Change Notification产品变更通知 4.2 ECN:Engineering Change Notification工程变更通知 4.3 ECR:Engineering Change Requirement工程变更需求
4.4 Pre-ECN: Pre -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先期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 4.5 工程变更的紧急性定义:
4.5.1 普通件:工程单位和会签部门需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审核、核准,幷原則上于45天內完成結案。 4.5.2 急 件:工程单位和会签部门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审核、核准,幷原則上于30天內完成結案。 4.5.3 特急件:工程单位和会签部门需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审核、核准,幷原則上于20天內完成結案。 4.5.4 特殊情况:若遇责任人休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工作岗位时,可由代理人代理会签、审核、核准,以按时完成。 5
权责
5.1 研发工程人员:
5.1.1 对各部门开立的ECR/PCN进行审查,分析并初步判定ECR/PCN的可执行性。 5.1.2 如需要Pre-ECN,组建项目小组开展Pre-ECN工作。
5.1.3 收集、会签各部门对ECR/PCN的意见,并综合裁决ECR/PCN的分歧。 5.2 采购:
5.2.1 供货商对应窗口,所有对供应商信息必须经过采购传递。 5.2.2 如有ECR/PCN牵涉到供货商处,跟催一直到结案。 5.2.3 如供应商有库存,必须跟进供应商库存处理情况。 5.3 业务:
5.3.1 客户对应窗口,所有对客户信息必须经过业务传递。
5.3.2 如有ECR//PCN牵涉到客户需要通知客户,将ECR//PCN信息告之客户,幷将客户裁决批示意见转发对应部门。 5.3.3 如因ECR/PCN牵涉客户库存品,必须跟进客户库存处理情况。
5.4 零件部:如果是ECR要求,开立ECR单报研发工程审查;如是属于PCN要求,先通知业务和工程,再行研究其可行
性,待得到业务和工程认可情况下,才可以正式运作。
5.5 品保部门:监督、稽查生产过程,如发现有生产过程有ECN/PCN行为的,督促对应部门依照本办法流程执行。 5.6 供应商:参照本管理办法或质量协议书关于ECR、ECN、PCN工作要求,执行ECN/PCN。
5.7 SQE:依照采购提供的发给该供应商的ECN/PCN清单,在年度稽查或其它质量系统稽查过程中,将ECN/PCN落实性
作为稽查的一部份。
6
流程图
工程变更流程图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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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工程变更管理过程输入输出风险分析图
7
作业内容
7.1 ECR工程变更:
7.1.1 ECR工程变更的提出:
7.1.1.1 顾客因产品规格设计变更需求时,由业务单位提出申请。 7.1.1.2 供货商因物料规格设计变更申请,由资材单位提出申请。 7.1.1.3 研发工程因设计规格变更需求。
7.1.1.4 品保单位因检验方式及规格设计变更需求。 7.1.1.5 零件部因生产制程设计变更需求。
7.1.1.6 其它单位、关联部门(如台北公司、肯上各地的业务办事处)因制程或产品规格设计变更需求,报东莞业务
单位,由东莞业务单位提出申请。
7.1.2 涉及顾客之使用规格图面或文件的设计变更,须经业务会签并由业务通知客户;如下之变更则必须知会客户(如
果是多客户的产品,列入清单及客户要求,供ECR决策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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