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劝阻。
员工下班时间如若吸烟,必须到厂区外指定吸烟区吸烟,并将烟头息灭后扔进指定烟头桶内。 制约:
各部门经理、主管、部长、师傅为禁烟区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禁烟制度的监督执行。
保安部对全厂区域进行监督执行。 每位员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
由人力资源部对全厂员工进行宣传、教导及监督执行。 责任:
在禁烟区内发现吸烟行为,吸烟者乐捐100元,由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教育,保安部监督执行。
各责任人有义务在禁烟区内严格执行本制度,严于律己,同时有权力对违反此规定者做出处罚,以示公正。
举报一人一次,奖励举报人50元。 禁烟日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及保安部共同负责监督、执行。
稽核人员在禁烟区发现有烟头或吸烟行为,直接追究保安责任。
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乐捐单当场开据,部门领导签字生效。
领导违反本规定,一旦发现,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理。 附则:
所有乐捐由部门部长或保安人员开公司《奖惩建议书》交由财务部执行,交一联给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公布,本制度的乐捐款统一放入《员工基金管理办法》作为员工基金用;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解释;
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颁布实施。1、用火用电禁烟管理制度
驻马店市凯乐印象酒店有限公司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禁烟制度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
续;
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
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 好记录。 禁烟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 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酒店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 公民酒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餐厅各区域;
客房各区域及房间内部; 行政办公区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
吸烟场所。
第四条 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 酒店控制吸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酒店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分部门、分区域设置禁烟劝导员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
酒店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酒店干 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七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 本规定由公民酒店控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