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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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
受理日期:2012年9月12日
委托鉴定事项:二号楼钢网架屋面质量鉴定 鉴定对象:二号楼钢网架屋面
鉴定日期: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送检材料:1.网架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套
2.钢结构加工制作与安装合同书一份
3.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一套
鉴定地点:勘验在工程现场,其余在 司法鉴定所。 在场人员:
二、检案摘要
二号楼钢网架屋面,在委托人使用过程中,网架屋面上方搭设
的遮阳幕布因固定不牢,在大风作用下固定点处墙体材料脱落,砸中网架玻璃屋面,使屋面玻璃破损。委托人在修整后,就质量情况委托我所进行鉴定。
三、检验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我所鉴定人员同委托人代表和承建方代表一起到工程现场勘验,情况如下:
1.抽样检查网架杆件和球节点,杆件未发现明显不利受力的变形,球节点未发现异常连接缺陷。
2.部分网架杆件表面涂层有被刮蹭脱落的现象。
3.部分支座处螺栓球中心明显偏离支托中心,现场可见采用增设钢板肋加强措施。(见图4)
4.个别支座圆盘(连接钢板)表面未做好防腐处理。
5.网架杆件和螺栓球,按照设计图纸制作和连接,有质量证明文
件。
6.屋面玻璃,原设计图纸为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实际采用8+8钢化夹胶玻璃。对照承包合同约定,屋面玻璃采用8+8钢化夹胶玻璃。
7.玻璃支点处采用双面胶条垫设,未采用其它胶结材料,部分胶条松动。
8.承建方提供的其它质量评定资料,因不全面、适用标准不当等原因不予采信。
四、分析说明
1.抽样检查网架杆件和球节点,杆件未发现明显不利受力的变形,球节点未发现异常连接缺陷;网架杆件和螺栓球,按照设计图纸制作和连接,有质量证明文件。表明目前网架结构无不利承载缺陷,适于继续承载。
2.考虑结构整体耐久性,网架杆件、螺栓球及支座钢板应做好防腐涂装。
3.部分支座处螺栓球中心明显偏离支托中心,现场可见采用增设钢板肋加强措施,目前尚无不利承载缺陷,该处理措施应经委托人、设计方和承建方共同确认。
4.屋面玻璃,原设计图纸为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实际采用8+8钢化夹胶玻璃。对照承包合同约定,屋面玻璃采用8+8钢化夹胶玻璃。符合双方约定。
5.玻璃支点处未按原设计用结构胶固结,只采用双面胶条垫设,部分胶条松动,客观上不利于玻璃屋面承载。
五、鉴定意见
二号楼钢网架屋面,在建设过程中未委托监理单位等第三方
质量责任人参与,所提供质量检评资料不全面,尚不能进行全面质量确认。结合现场检查和部分质量证明文件,目前网架结构无不利承载缺陷,适于继续承载,但屋面玻璃安装、支座球节点中心偏移加固等因素与原设计图纸存在出入,有待委托人、设计方和承建方共同确认。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