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沙湾水电站尾水渠项目2009年
监理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程概述
沙湾水电站工程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境内,为大渡河干流下游梯级开发中的第一级,坝址位于大渡河沙湾区葫芦镇河段,距上游已建铜街子电站 11.5 km ,距乐山市城区 44 .5km 。
该工程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和航运。电站装机容量 480MW ,额定水头 24 . 5m ,正常蓄水位 432.0m ,设计引用流量 2203.2m3/ S ,保证出力 154Mw ,年利用小时数 5054h ,年发电量 24.26 亿度。总库容 4867万m3 。坝轴线长 689.02m,为一级混合式(河床式厂房加长尾水渠)开发。
工程由左岸非溢流面板坝、泄洪冲砂闸、储门槽坝段、发电厂房、尾水渠、右岸接头坝及库区防洪堤等建筑物组成。
本年度尾水渠项目各标段主要进行了渠内开挖、尾水渠底板、面板等项目的施工,尾水渠左堤防渗墙轴线全长9202.9m,根据现有的勘探成果和左堤所经地段地层岩性及地质结构差异分为四段。
尾水渠项目尾0+000~尾0+950段由七广联营体承建,尾0+950~尾3+200段为尾水渠SW/CII-I标,由葛洲坝集团承建;尾3+200~5+400为尾水渠SW/CII-2标,由安蓉建设总公司承建;尾5+400~7+200为尾水渠SW/CII-3标,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承建;尾7+200~9+015为尾水渠SW/CII-4标,由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承建。
2.监理规划
工程开工前,制定了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以明确对本工程监理的目标、任务和方法,始终按照有关规范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编制。并组织监理部各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其工作重心和指导思想。3.监理过程及监理措施 本年度监理部共有20人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其中总监1人,副总监1人,项目监理工程师4人,合同工程师1人,地质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 人,监理员9人,司机2人,办公室主任1人。
各级监理人员从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工程师、及专业工程师,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务、为工程服务的思想,按照本工程《监理合同书》要求的监理内容、按照《SWHI质量手册》和《SWHI
工程建设监理质量分手册》及程序、作业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质量记录真实、齐全,并有效保存。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审签、以及各单位间来往函件的批复、转发等,各种文件和资料均严格按规定发布、更改、使用和保管,并具有可追溯性,施工监理日志、单元工程记录等客观真实有效。 3.1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1.监理部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内部管理规定,如制定了监理工作管理制度、项目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使监理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
2.对各项目监理、专业监理及监理员等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监理工作。 3.严格以规范、设计及合同文件为依据进行工程监理。
3.2积极、有效的进度控制措施本年度监理部尽最大努力加强施工进度控制,经各方的
共同努力,尾水渠各标均按照业主设定的节点目标顺利完成。 3.2.1在进度控制方面,本年度我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计划管理,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及时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年、季、月、旬计划,
做到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及季保年,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工期的实现。
2、周每二下午及每月26日定期召开由业主、监理、设计、各个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及专题会,检查落实施工进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劳动力的投入情况、图纸、材料及设备供应等问题,以保证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
3、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与业主征地协调处协调、解决征地以及施工单位之间等各方面的干扰。
4、及时批复承包商上报的施工措施,落实、优化对本工程总工期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各方召开专题会讨论加快进度的办法。
5、加强工地的检查与巡视,了解和掌握影响工程的信息包括劳动力及施工设备的投入情况、安全情况及技术供应情况等,并及时反馈,督促有关责任方处理。
6、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碍,特别是移民征地、农民阻工问题,并在职责范围积极协调处理此类事件。
3.3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3.3.1质量控制措施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意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严把质量关,认真审核施工方案,并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各工序的质量监督工作,对事前、过程中和事后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在防渗墙砼浇筑施工中采用24小时旁站监理,确保了本工程的施工质量。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我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内部质量意识教育与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2、要求并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按此实施。要求其配备足够、合格的质检人员。
3、要求承包商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报送专项施工措施或方案,在方案中应详细描述质量控制方法与控制目标,并要求承包商按监理批复后的方案实施。
4、严格控制施工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质量,严把质量关,对进场的原材料,如粘土、粗骨料、砂、水泥等大宗材料要求必须出具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并经监理目测合格后,方能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对材料进行跟踪、平行检测,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状况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未提供材料检测报告的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并要求承包商即刻运出施工场地。
5、要求承包商加强原材料的管理:石堆场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以免料堆底部积水。水泥、粉煤灰等粉料筒仓有防潮、防湿措施。砂、石按品种、规格分隔堆放,严防混料,避免混用或错用。各种材料标识清楚,特别是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贮存仓,进料口加盖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以防止进错料或受污染。
6加强过程控制,对重要部位或重要工序进行现场全过程旁站监理,上一工序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返工或整改。如沉砂池、防渗墙塑性砼浇筑等均有监理全程现场旁站,施工质量得到了良好的控制。
6、严格按有关规范与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要求承包商严格实行自检、复检、终检的三检制,如防渗墙清孔验收均在监理的主持、监督并在业主、设计、承包商下参与完成,所有通过验收的槽段均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渠内开挖要求施工单位注意预留保护层,防止超挖,边坡验收按照测量规范严格执行,将误差控制在设计与规范允许范围内。
7、由于工地试验的数据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监理部对此非常重视,要求承包商在监理的旁站下完成塑性砼、填筑等的取样,在龄期达到规范要求的砼试压块,定期或
不定期进行旁站监督实施。
8、临建工程等一般项目,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1#公路的路基验收与填筑、3#渣场的浆砌石护坡、河道疏浚宽度与高程的控制、施工平台的填筑与平台的钢筋笼防护等,一般采用巡视或旁站的方式,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业主或设计参与下验收。
9、要求承包商加强渣场的管理,特别是曾沟渣场,为确保今后渣场的砂卵石回采的需要,监理部曾多次召开渣场的相关专题会议,要求按照监理要求对有用与无用料分区堆放。
10对于棘手的、易出质量隐患的部位或工序,组织各方召开专题研讨会加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以此更好的控制施工质量。
11、每周二和每月的26日定期组织各方召开生产例会,对上周(月)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对出现的施工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承包商加以重视并在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3.3.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本年度尾水渠项目主要进行渠内开挖、左右堤填筑碾压、左右堤面板及尾水渠底板砼等项目施工,质量评定主要集中在已完成项目。本年度尾水渠质量总体控制较好,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均达到了优良工程的标准。
现将各标段本年度单元质量评定方面的结果统计如下:
尾水渠项目2009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汇总
项目名称 标 段 开工以来工程质量情况 单元工程(个) 4391 3463 4285 2847 14986 优良单元工程(个) 4003 3135 4043 2494 13675 优良率% 91.16% 90.53% 94.35% 87.60% 91.25% 本年度工程质量情况 单元工程(个) 895 1717 721 596 优良单元工程(个) 779 1419 691 543 3929 3432 87.04% 82.64% 95.84% 91.11% 87.35% 优良率% 备注 SW/CⅡ-1 SW/CⅡ-2 SW/CⅡ-3 SW/CⅡ-4 合计 3.3.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本年度尾水渠各标进行了大部分分部工程验收,尾水渠各标主要分渠内土石方开挖、左右堤碾压填筑、渠内砼浇筑、砌体工程以及水土保持五个分部工程,其中尾水渠1标增加防渗墙分部工程。尾水渠各标已验收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大部分达到了优良工程标准。
现将各标段本年度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统计如下:
尾水渠项目2009年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
序号 项目名称 渠内开挖 左右堤填筑 砼浇筑工程 砌体工程 防渗墙工程 标 段 SW/CII-1 优良 优良 优良 合格 优良 80 SW/CII-2 优良 优良 优良 合格 / 75 SW/CII-3 优良 优良 优良 优良 / 75 SW/CII-4 优良 优良 优良 优良 / 75 备注 1 2 3 4 5 6 优良率(%)
3.4规范的合同管理与计量工作
为最大限度的为业主节约投资,加强本标段工程的投资控制. 一.工程计量方面的工作:
1.对承包商工程进度月报表所反映的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核实。 2.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付款办法,根据核实的完成工程数量,签发(或会签)付款凭证。
3.对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由施工安装单位作出预算,监理组根据设计单位委托审查预算和工程预算(签定合同时应予明确)。
4.要求承包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相关规范施工,对未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超出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计量前,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部在得到验收的通知后组织施工、业主或设计到场验收,所有的数据均须得到三方的认可并以此作为工程计量、结算的依据。
6.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部位不予计量。 7.未通过三方共同见证计量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8.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报告,包括洪水、阻工、材料二次转运、工期延误等有关报告,进行事实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