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3篇稿汇编
2024年某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3篇 稿汇编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模板 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所有工业企业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四类企业以外,复工时间不得早于 2024年 2月9日 24时 (正月十六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在国家Ⅰ级响应期间,所有要求复工复业的企业必须提前两天上报所在地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并签订复工复业责任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复工复业实施细则 (须报市防控办审核 ),对企业复工复业要求进行具体明确,指导企业做好疾控预案,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疾控要求及相关实施细则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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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确需在 2月 9日之前复工的工业企业,必须报生产所在地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或科工信局审批后复工。凡未经审批擅自复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 法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模板 2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 2024年 2月 9日 24时之规定,自 2月 10日 (正月十七 )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 (园区 )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 ):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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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 (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 )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 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南京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三、审批流程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区 (园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业申请。企业对 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 (QQ、微信、邮箱、手机 APP等形式 )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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