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方已学习和了解公司 “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要求,愿意积极配合开展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实登记本人招用的班组工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银行卡号码等,明确招用工人的工资标准及劳动合同,签名后报送项目部备案。
二、按公司规定如实登记班组工人考勤表,确认后报送项目部备案,定期报送工资表以供项目部核对确认。对于所有进场工人及临时性用工进场退场都应签定进退场承诺书,未向项目部报备进退场承诺书,造成人员不清或工资约定不清,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三、积极配合项目部如实准确结算班组工人工资数额,确认后同意由银行代发到工人个人工资卡内,工资卡由工人本人使用和保存。临时性用工的工资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经确认后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工人本人。如提供虚假或错误工资表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
若项目部支付给我班组工人的工资款超过我公司的计量款,超过部分的款项我公司愿意在30日内筹集归还项目部,否则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若工人无身份证,项目已勒令不许进场,后续依旧让该工人留待现场用工,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四、通过正当法律渠道依法追讨本人的计量款项,不以任何理由教唆组织工人或其他人员借追讨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
五、如果与工人发生工资争议,我公司承诺坚决做到主动处理或积极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工人诉求事项负举证责任。一旦出现本公司拒不配合调查、不提供材料或不结算承包款和工资额、不支付工人工资等情形,视同本公司认可工人的全部诉求,同意认可公司及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和决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