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临床试验中《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
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管理的SO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发布《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制定本SOP,加强医院药物和医疗器械试验中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
一、试验开始阶段
依据试验方案,考察试验中人类遗传资源外流风险,由临床承接试验各专业作为主体审查试验中所涉及的遗传资源情况,并签署承诺书(附件1)上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办公室审批后再签署面向申办方的承诺书。
二、试验启动阶段
针对需要上报遗传办的项目,与研究者确定申办方是否取得相应的国家遗传办批件,如未取得,则不得启动。
三、试验中期阶段
在项目质控中,监控试验是否按照遗传办批件要求严格执行,如有偏离情况,根据严重情况采取从警告到暂停试验的措施。
附件1 科室对机构承诺书模板
承 诺 书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我专业开展一项名为《 》的临床研究,涉及申报国家遗传办,我专业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内容>
针对以上承诺内容,我专业依据试验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不存在违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违规情况存在。
专业名称: PI签字: 日 期: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临床试验中《人类遗传资源采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临床试验中《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管理的SO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发布《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制定本SOP,加强医院药物和医疗器械试验中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一、试验开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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