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三项控制章节精讲7
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考点58、编制按时间进度的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按时间进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通常可利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进一步扩充而得,即在建立网络图时,一方面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另一方面同时确定完成这一工作的合适的投资支出预算。
★★★★考点59、绘制时间——投资曲线
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的绘制步骤如下。
(1)确定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设计的横道图。
(2)根据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或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计算单位时间(月或旬)的投资,在时标网络上按时间编制投资支出计划,如下图所示。
(3)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其计算方法为:各单位时间计划完成的投资额累加求和,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Qt——某时间t计划累计完成投资源;
qn——单位时间n的计划完成投资额;
t——某规定计划时刻。
(4)按各规定时间的Qt值,绘制S形曲线,如下图所示。
★★★★★考点60、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
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仅仅靠控制工程款的交付是不够的,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投资。
(1)组织措施。
1)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2)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经济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2)进行工程计量。
3)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4)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5)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
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与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3)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控制的可能性。
3)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4)合同措施。
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2)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考点61、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是指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计量不仅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约束承包商商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商合同意识的手段。FIDIC合同条件规定,业主对承包商的付款,是以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为凭据的,工程师对计量支付有充分的批准权和否决权。对于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同时,工程师通过按时计量,可以及时掌握承包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
★★★★考点62、工程讲师均摊法、凭据法、估价法
所谓均摊法,就是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宿舍,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等。这些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每月均有发生。
所谓凭据法,就是按照承包商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如建筑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项目,一般按凭据法进行计量支付。
所谓估价法,就是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如为工程师提供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为工程师提供用车,为工程师提供测量设备、天气记录设备、通讯设备等项目。这类清单项目往往要购买几种仪器设备,当承包商对于某一项清单项目中规定购买的仪器设备不能一次购进时,则需采用估价法进行计量支付。
★★★考点63、分解计量
所谓分解计量法,就是将每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商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考点64、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类型
(1)工期延误索赔。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前提是:这一工期延误的责任属于承包商方面。施工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费,通常是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
(2)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索赔。当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缺陷责任期未满以前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要求补偿所受的经济损失。
(3)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如果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指定的项目投保,并保证保证有效。业主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可在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回。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如果工程量增加很多,使承包商预期的收入增大,因工程量增加承包商并不增加任何固定成本,合同价应由双方讨论调整,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5)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在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商付款的合理证明时,业主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承包商未付给指定分包商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这个分包商,并从应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6)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如果业主合理地终止承包商的承包,或者承包商不合理放弃工程,则业主有权从承包商手中收回由新的承包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考点65、业主确定误期损害赔偿率应考虑的因素
(1)业主盈利损失。
(2)由于工程拖期而引进的贷款利息增加。
(3)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
(4)由于工程拖期不能使用,继续租用原建筑物或租用其他建筑物的租赁费。至于误延损害赔偿费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10%.
★★考点66、索赔中的总部管理费如何计算
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这项索赔款的计算,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一几种:
(1)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
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项+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2)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例计算:
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额+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3)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如下:
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如下:
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考点67、修正的总费用法中的修正内容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考点68、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
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备料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方式。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
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考点69、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
★★★★★考点70、工程支付的条件
(1)质量合格是工程支付的必要条件。支付以工程计算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所以,并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支付,而只支付其中质量合格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2)符合合同条件。一切支付均需要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例如: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款额要符合标书附录当中规定的数量,支付的条件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即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才予以支付动员预付款。
(3)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师的变更通知。没有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类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4)支付金额必须大于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合同条件约定,如果在扣除保留金和其他金额之后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小限额时,工程师没有义务开具任何支付证书。
(5)包商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对于承包商申请支付的项目,即使达到以上所述的支付条件,但承包商其他方面的工作未能使工程师满意,工程师可通过任何期中支付证书对他所签发过的任何原有的证书进行任何修正或更改,也有权在任何期中支付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作的价值。
★★★★考点71、一般项目及其支付
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列金额和计日工作以外的全部项目。这类项目的支付是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