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无变动结算操作指南》
【业务介绍】
此功能适用于当月无任何变动的参保单位 无变动结算后不需要分中心审核即可生效
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无变动结算】按钮
2.务必确认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等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定】按钮
3.点击【是】按钮
4.点击【确定】按钮,单位无变动核定成功!
5.本月社会保险申报结算完毕,可直接查询本月结算金额。
以上内容仅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参考使用
1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新增职工增加操作指南》
【业务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单位新增职工(包括首次参保和统筹转入人员)的申报操作 新增职工申报之前请参保单位务必到所属地区县人社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外省户籍且首次在津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分中心进行信息预录入
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单位职工增加】按钮
2.分别输入【证件号码】(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申报工资】信息
如果是三险户,请注意选择新增职工的【用工范围】(农籍工)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
4.返回首页,点击【申报业务提交】按钮
以上内容仅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参考使用
2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5.进入待提交申报管理界面 请确认新增职工的申报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工资等信息
如果新增职工的信息有误 勾选相应的人员信息 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如果确认申报的信息无误
勾选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6.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成功!
7.【特别提示】
如果本月所申报业务都已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千万别忘了点击【有变动结算】
以上内容仅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参考使用
3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单位职工减少申报指南》
【业务介绍】
此功能适用于参保单位职工减少(包括离职、死亡、……)申报操作 减少职工申报之前请参保单位务必到所属地区县人社局办理退工手续 如果所要减少的职工存在欠缴等特殊情况则无法在网厅办理减少操作
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单位职工减少】按钮
2.输入职工【证件号码】(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
点击回车,系统会自动弹出该职工的信息
【变更原因】选择“停缴费”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
4.返回首页,点击【申报业务提交】按钮
以上内容仅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参考使用
4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5.进入待提交申报管理界面 请确认减少职工的申报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工资等信息
如果新减少职工的信息有误 勾选相应的人员信息 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如果确认申报的信息无误
勾选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6.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成功!
7.【特别提示】
如果本月所申报业务都已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千万别忘了点击【有变动结算】
以上内容仅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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