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发布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
6.2获取方式: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1月 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政府采购网(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衡源项目管理
地 址:开发区鑫湖国贸2号楼1042室 邮 编: 226006 联 系 人: 朱雨红 电 话:
传 真: 0513—81163035
2016 年 10 月 1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容 名称: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名称:衡源项目管理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鑫湖国贸2号楼1042室 联系人:朱雨红 : 1.1.4 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老小区改造监控项目 财政拨款 100% 已落实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老小区改造监控系统设1.3.1 招标围 备采购安装、售后维修等相关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2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施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1.3.3 交货地点 1.3.4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 开发区 按国家标准执行 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2016年10月 17 日16时前,通过“QQ1005186926”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网上提出(不具单位名称) 。 2016年10月 19 日16时后 2.2.2 2.3.2 2016年10月 19 日16时后 明材料原件包(具体容详见第六章)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明材料审查包(具体容详见第六章) 技术商务标(具体容详见第六章) 报价标(具体容详见第六章)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3.1.3 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4、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成品保护、与各工种间的协调工作等各项措施项目费、市场3.2.2 投标报价要求 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的所有费用、安装调试费、规费、税金、两年线路使用费及其他(如总包配合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等一切费用)完成施工任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检测费(该项目的检测必须由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人员培训费用、性能介绍、售后服务以及招标代理费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必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包含项目需求清单容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程涉及的所有费用,如发包图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有误差,实施以图纸为准,结算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不变,仅调整工程量。 3.2.3 最高投标限价 3.3.1 投标有效期 人民币380万元. 45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缴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每位投标人 户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3.4.1 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2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开标现场核查 (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 3.6.3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明材料原件包除外)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本项目至少分4个密封袋,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明材料原件包(一个密封袋); 明材料审查包(一个密封袋,含一正二副); 3.6.4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技术商务标(一个密封袋,含一正二副); 报价标(一个密封袋,含一正二副); 2、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分别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的明材料原件包、明材料审查包、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套和投标文件封面上写明明材料原件包、明材料审查包、技术商务标、报价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时间:2016 年 11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地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否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退还安排:明材料原件招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8.3 履约担保金额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