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20)等指导意见,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
工作目标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科学有序、扎实严谨做好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返校、平稳开学、有序运行。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各地各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问题导向,科学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省教育厅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后,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确定具体师生返校时间。要综合考虑区域疫情严重程度、交通拥堵状况、到校人员聚集峰值、学
校地域分布、学生年龄特点等,按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分段、分批、错时返校报到。
(三)坚持防教结合。各地各学校要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前后各项防控工作,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类预案,开展防控演练,完善防控物资储备,加强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开学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
工作体系
(一)校园防控组织体系。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本校本单位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校内日常筛查机制、校园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有多个校(园)区办学的,各校(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二)校园防控责任体系。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四级防控责任体系,形成“校级班子-科室-年级-班级”的四级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压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要明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全体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具体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做到条线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校园防控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两方案”“十二制度”。“两方案”是指开学返校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十二制度”是指校园通风和消毒制度、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师生体温检测制度、住宿生管理制度、来自境外及重点疫区师生返校登记报告和关爱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制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传染
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中职学校还要就校外实习实训制定专项防控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制度规定执行到位。各学校开学前应对照《开学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逐一检查核实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应对学校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防控联动联防体系。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要主动与属地镇(街道)联系,并接受当地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严格按照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五)家校防控协同体系。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要以班级为单位,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排摸、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对子女的管理责任,担负起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 四
工作任务
(一)开学前
1.全员摸底调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和家长在开学前完成健康码申领(无手机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完成健康码副卡申领),并按学校要求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含出入境)情况以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师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学校要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详见附件3),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
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3.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要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规定和教育教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干部和教师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学校定点值守。
4.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5.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嘉兴市学校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附件4)要求,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物资筹措,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各校配齐备足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6.改善学校卫生专门场所设施条件。严格按照#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要求配备足量的流水洗手设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间建设和管理,配备足够的杀菌消毒洗手液、擦手纸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和冲洗,确保学校师生个人卫生需要,不断提升学校卫生间文明程度。 7.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消毒器械和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
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罩等,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和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8.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亮码、扫码和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登记好信息。
9.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10.优化教学计划。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调整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育教学进度。
11.开展防疫培训。各地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参加由卫健部门提供的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政策、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与技能普及教育,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完成防疫培训并通过在线测试,并充分利用“防疫教育工具包”,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要开展学校医务人员培训,在开学前一周内,根据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开学前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卫健部门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医或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和知识培训,提升以实战为导向的应知应会技能。
12.组织督查指导。开学前,各地要建立“一校一组”指导机制,指导督促每所学校建立由教育、卫健(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属地镇(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等方面力量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对所指导的学校开展“一对一”的检查和服务,确保学校严格按照防控专业要求和技术指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二)开学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