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
一、防止触电措施
重点要求:
在电气设备、热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严禁无票作业。工作地点四周应设围栏,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必须在工作票面上填写清楚。在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10KV和35KV线路杆塔横担上、一侧停电一侧带电的隔离刀闸上进行油漆、防腐等工作。严禁在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超范围工作。配网工作,要做好防止用户从低压侧反送电的安全措施。应制订双电源管理制度,双电源用户必须装设双投开关或双投刀闸。配电线路施工,必须考虑其上方交叉线路是否需要停电。设备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和合地工用具。用具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底座必须可靠接地。现场工作人员应学会紧急救护法,并进行定期培训。
1.1 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进行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设置网状围栏,将停电设备与带电设备明显隔开。围栏上每侧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防止走错工作地点,误登带电设备。邻近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1.2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设置围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1.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设备情况。对工作地点邻近带电设备必须在工作票面上填写清楚,并对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要求。
1.4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入遮拦内和触及设备。在办理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
监护职责。当工作地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要增设专责监护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1.5 工作班到工作现场后,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向工作班成员宣讲工作票内容,使参加工作的每个成员都知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分,交待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到所有工作人员明白后,方可开始工作。迟到人员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其详细交待以上各项内容和安全措施。
1.6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人员在攀登设备构架前,首先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因故离开工作现场返回工作地点时,必须重新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准继续工作,以防走错间隔,误入其他带电间隔。
1.7 在带电杆塔上刷油漆、除鸟窝、除风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查看金具、检查瓷瓶等工作,必须填用工作票。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保证不小于:10kv及以下距离0.7米;35kv距离1米;110kv距离1.5米;220kv 距离3 米;500kv 距离5米。不能通过作业人员低头、弯腰、蹲姿、坐姿等方式来满足安全距离。如工作需要又不能保证上述安全距离时,应按带电作业进行,工作人员应具备带电作业资格。当地电位带电作业时的安全距离还不能保证时,应将带电设备停电,验明无电压,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1.8 油漆工、土建工等非电气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在线路杆塔和变电站(升压站)构架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必须要填用第二种工作票,且工作范围严禁超越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具体要求应详细填入工作票内。发电厂、变电站、线路工区应指派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并明确工作票由监护人收执。工作前,监护人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9 严禁在带电的10kv和35kv线路杆塔横担上、一侧停电一侧带电的隔离刀闸上进行油漆、防腐等工作,以防在工作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距离而触电。
1.10 当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时,必须装设遮栏或网门并锁好,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
1.11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高压试验时,应在试验现场装设遮瘭,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其它非试验人员不得靠近,试验人员应离开被试设备,加压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不得触及试验的高压引线。在试验的同时不得进行其它检修、维护等工作。当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两端都要派人看守。
1.12 对由于高压试验而拆开的设备引线,必须用结实的绳子拴牢,防止触及邻近带电设备而造成触电。
1.13 在发电厂厂用电室和变电站高压室内进行停电清扫母线工作时,应先将备用电源、联络线电源、多回路电源等一侧带电的或有可能来电的间隔停电。如特殊情况不能停电,则必须将一侧带电的间隔上锁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将停电的母线三相适中接地后方允许开始工作。
1.14 事故按钮应装设防备尘防雨装置,并要定期检查。不准采用按住事故按钮代替规定的设备停电措施。
1.15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工作,必须按工作票上所列工作项目进行。严禁在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超范围工作。如确实需要利用停电机会一并处理设备缺陷,增加工作项目和内容,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新增工作任务后,方准开始进行新增项目的工作。若工作需要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则必须将原工作票作废,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