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1.1 规格
试剂1:3×60 mL,试剂2:1×45 mL; 试剂1:1×60 mL,试剂2:1×20 mL; 试剂1:1×60 mL,试剂2:1×12 mL; 试剂1:4×60 mL,试剂2:4×15 mL; 试剂1:2×40 mL,试剂2:2×10 mL; 试剂1:3×28 mL,试剂2:3×7 mL; 试剂1: 1×4L,试剂2: 1×1L; 试剂1: 2×4L,试剂2: 1×2L。 1.2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主要组分: Tris缓冲液 乳酸脱氢酶 还原型辅酶Ⅰ 防腐剂 试剂2主要组分: Tris缓冲液 L-丙氨酸 2-酮戊二酸 防腐剂
100mmol/L 1KU/L ≥0.25mmol/L 80mmol/L 100mmol/L >200mmol/L ≥15mmol/L 80mmol/L
2.1 净含量
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2 外观
试剂1: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应不小于1.0(波长340nm,光径1cm)。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0.004。 2.4 分析灵敏度
测试100U/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低于0.0025。 2.5 准确度
用参考物质(GBW09177)定值的血清测定,实测值与标示值的偏差不超过±12.0%。 2.6 重复性
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7 线性
2.7.1在[0.5,800]U/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0;
2.7.2[0.5,96)U/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1.52U/L;[96,800]U/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2%。 2.8 批间差
批间差应不大于10%。 2.9 稳定性
取在2℃~8℃条件下贮存达到12个月后的试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2.2、2.3、2.4、2.5、2.6、2.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