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接受党的培训和轮训; (C)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
51.共产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B)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A)报刊杂志; (B)党报党刊; (C)公众场面。
52.共产党员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C)。 (A)批评和指正; (B)批评和建议; (C)建议和倡议
53.共产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A)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A)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 (B)党的任何组织违法乱纪; (C)党的任何党员违法乱纪。 54.共产党员有权行使(B)。 (A)表决权、选举权和检举权; (B)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55.共产党员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C)。
(A)作证和申诉; (B)辩护和上诉;
(C)作证和辩护。
56.共产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C),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A)可以声明保留; (B)可以不执行;
(C)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57.共产党员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A),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A)请求、申诉和控告 (B)申辩、申诉和控告 (C)申诉、上诉和申辩。
58.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B)的原则。 (A)少数发展; (B)个别吸收; (C)稳步发展。 (A)两名预备党员; (B)叁名正式党员; (C)两名正式党员。
(A)思想、道德、学习和工作表现; (B)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 (C)思想、品德、历史和工作表现。
61.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C)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A)党内群众; (B)党外有关群众; (C)党内外有关群众。
6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B)。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63.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C)。 (A)基本相同; (B)不一样; (C)一样。
64.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A)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A)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表决权、被选举权; (C)选举权、被选举权。
6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由(C)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A)党支部书记; (B)入党介绍人; (C)本人。
66.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B)转为正式党员。
(A)适时;
(B)按期; (C)提前。
6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B)。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6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C)资格。
(A)开除预备党员; (B)保留预备党员; (C)取消预备党员。
69.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A)。
(A)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B)有关党组织批准; (C)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70.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C)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A)支部大会上报; (B)支部大会讨论; (C)支部大会通过。
71.共产党员的党龄,从(A)之日算起。 (A)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
(B)支部大会通过; (C)预备期满。
7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B),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A)民主生活; (B)组织生活; (C)学习活动。
73.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B)。
(A)把他除名; (B)劝他退党; (C)把他开除。
74.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C)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一年; (B)九个月; (C)六个月。
75.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有(A)。 (A)六条; (B)七条; (C)八条.
76.党员“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C)。 (A)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