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将患者安置在监护室,抢救患者安置于抢救室,备好急救药品和物品。
2.做好护理评估,按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做好护理记录。
3.定时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4.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5.按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做好各种管道的护理,详细记录各种导管的出入液量。
6.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
(1)卧位合理,舒适安全,符合治疗需要。 (2)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3)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日给予口腔护理2次,预防感染;保持胡须、头发整齐,洗脸。
(4)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压疮发生。每天床上擦浴,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协助病人翻身,至少2小时一次,病情危重限制翻动者例外,仔细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床旁交接班。
(5)做好患者气道管理,气管切开患者按照专科护理常规执行,及时有效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6)按医嘱给予饮食,保证进食安全,防止误吸、呛咳等。
(7)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7.对患者的重点治疗、护理内容实施班班床头交接。
二、一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4.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
(1)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2)保持口腔清洁,需要时做好口腔护理,每日2次。 (3)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协助患者翻身,2小时一次,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交接班,预防发生压疮。
(4)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5)做好生活护理,协助自理缺陷患者喂水、喂饭,送药到口。
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记录要求参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