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总1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通 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和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今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和《输血指征参考标准》,现下发到各科室,请各科室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二:输血指征参考标准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关键词:临床输血 管理 细则 指征 标准
附件一: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成分血和血浆。所使用的血液产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市中心血站)供给。
第二章 血库管理
第三条 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设立输血科,输血科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计划申报、血液储存、交叉配血,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第五条 输血科每年12月25日之前制订下一年度用血计划并上报医务科。根据我院历年用血情况和库存基数上限制订血液储存基数如下,上限:O型:12000ml,A型:12000ml,B型:12000ml,AB型4000ml;下限:O型:8000ml,A型:8000ml,B型:8000ml,AB型:2000ml。
第六条 血液入库 输血科在血液产品接收过程中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血液质量,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内容如下:
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2、献血者条形码、血型; 3、全血及成分种类;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总1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