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适:中国两千年只有死文学
新文学的产生是在旧文学发展的的基础上演变而来,他是适应时代需求的产物。新文学的产生的原因有三点,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文学自身发展演变的结果。而新文学的新分别体现在:语言上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内容上则是现代意义上个人的出现。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以胡适为代表的温和派,支持白话运动,主张以实用主义代替儒家学说。胡适虽主张以白话代替文言,但是他并没有否认中国历史上的文学成就。他在《文学改良刍议》中的“八事”明确指出,不模仿古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周秦有周秦的文学,汉魏有汉魏的文学,唐宋元明有唐宋元明的文学。胡适认为要用进化的眼光来看问题,文学是在不断进步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创造,而不是一味的去模仿。另外,在《白话文言之优劣比较》中胡适说:“白话的文学为千年仅有之文学、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种半死的文字,因不能使人听懂之故,今日白话是一种活的语言”,因此,我认为胡适所说的中国两千年只有死文学是相对于白话和文言的优劣来说的。但是胡适对于文言和白话的判断过于偏激。他不否认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文学发展,但他却他绝对的认为文言就是落后的。他认为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是优美,凡言语要为达意为主,而不能达意者,则不美矣,文言之所长,白话皆有之,而白话之所长,则文言未必能及之,白话并非文言之退化,乃文言之进化,能行远的就只有白话文。总之,从这两本书的摘录中可以看出,胡适所认为的死文学,并不是指中国两千年的文化,而是指晦涩难懂的文言文。
我认为,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不能够将这两种文学拿出来比较,因为他们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需求不同,各种客观和主观的因素综合在一起,促使了这两种文学的产生和发展。文言文和白话最大的区别在于语言的精炼简洁上。古代虽然产生了能够记载的文字,但是书写工具仍然不够发达,在汉代以前最多的还是简牍,然而简牍编纂成书的体积较大,不易于翻阅。精简,干练的文言文自然较白话文更受读者欢迎,更为实用。到东汉时期,简牍逐渐被纸张代替,然而,文化所具有的传承性,使
文言文依然成为被人们广泛阅读的文体。虽然胡适对文言文的看法有些偏激,但是他对文言的局限性评价非常客观,他并没有否认文言在历史上的地位。
附录:
《文学改良刍议》
二曰不摹仿古人
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也。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唐宋元明有唐宋元明之文学。此非吾一人之私言,乃文明进化之公理也。即以文论,有《尚书》之文,有先秦诸子之文,有司马迁班固之文,有韩柳欧苏之文,有语录之文,有施耐庵曹雪芹之文。此文之进化也。试更以韵文言之。击壤之歌,五子之歌,一时期也。三百篇之诗,一时期也。屈原苟卿之骚赋,又一时期也。苏李以下,至于魏晋,又一时期也。江左之诗流为排比,至唐而律诗大成,此又一时期也。老杜香山之\写实\体诸诗(如杜之《石壕吏》、《羌村》,白之《新乐府》),又一时期也。诗至唐而极盛,自此以后,词曲代兴。唐五代及宋初之小令,此词之一时代也。苏柳(永)辛姜之词,又一时代也。至于元之杂剧传奇,则又一时代矣。凡此诸时代,各因时势风会而变,各有其特长。吾辈以历史进化之眼光观之,决不可谓古人之文学皆胜于今人也。左氏史公之文奇矣。然施耐庵之《水游传》视《左传》、《史记》,何多让焉。《三都》、《两水》之赋富矣。然以视唐诗宋词,则糟粕耳。此可见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唐人不当作商周之诗,宋人不当作相如子云之赋。即令作之,亦必不工,逆天背时,违进化之迹,故不能工也。
既明文学进化之理,然后可言吾所谓“不摹仿古人”之说。今日之中国,当造今日之文学。不必摹仿唐宋,亦不必摹仿周秦也。前见国会开幕词,有云,“于铄国会,遵晦时休”。此在今日而欲为三代以上之文之一证也。更观今之“文学大家”,文则下规姚曾,上师韩欧,更上则取法秦汉魏晋,以为六朝以下无文学可言,此皆百步与五十步之别而已,而皆为文学下乘。即令神似古人,亦不过为博物院中添几许“逼真赝鼎”而已,文学云乎哉。昨见陈伯严先生一诗云:
涛园钞杜句,半岁秃千毫。所得都成泪,相过问奏刀。万灵噤不下,此老仰弥高。胸腹回滋味,徐看薄命骚。
此大足代表今日“第一流诗人”摹仿古人之心理也。其病根所在,在于以“半岁秃千毫”之工夫作古人的钞胥奴婢,故有“此老仰弥高”之叹。若能洒脱此种奴性,不作古人的诗,而惟作我自己的诗,则决不致如此失败矣!
吾每谓今日之文学,其足与世界“第一流”文学比较而无愧色者,独有白话小说(我佛山人、南亭亭长、洪都百炼生三人而已。)一项。此无他故,以此种小说皆不事摹仿古人, (三人皆得力于《儒林外史》、《水游》、《石头记》。然非摹仿之作也。)而惟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故能成真正文学。其他学这个,学那个之诗古文家,皆无文学之价值也。今之有志文学者,宜知所从事矣。
《白话文言之优劣比较》
在绮色佳时于叔永杏佛擘黄(唐钺字)三君谈文学改良之法,余力主张以白话文作文作诗作戏曲小说。余说之大概如下:
(一)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种半死的文字,因不能使人听得懂之故。
(二)今日之白话是一种活的语言。
(三)白话并不鄙俗,俗儒乃谓之俗耳。
(四)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凡言语要以达意为主,而不能达意者,则为不美。如:“赵老头回过身来,爬在街上,扑通扑通的磕了三个头。”若译作文言,更有何趣味?又如“嫖”字,岂非好字?何必故意转许多湾子而说“狎妓”、“宿娼”、““纵情青楼”。今如对众言“嫖”,无不懂者。若言“狎妓”则懂者百之一二耳。如此而有舍“嫖”而择“狎妓”者,以为“嫖”乃俗字,而“狎妓”为典雅也,岂非顽固之尤哉?(又如“懂”字,亦一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