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
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
编者按
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上云后的安全是当下热点,本文梳理了等级保护云计算安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安全监管这两方面的合规性要求,将两者加以融合、针对其主要的安全问题和需求,提出云端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和安全监测三大类措施与安全服务解决方案。
正文
目前,公有云的建设发展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风向标,如阿里云、亚马逊等建立的公有云规模增长迅速。在移动互联网发展推波助澜之下,依托移动互联网开展P2P网贷、线上理财、消费金融、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为了享受公有云提供的快捷、弹性架构,从而纷纷将应用系统部署到云上。
首先,合规要求方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云计算扩展要求》(以下简称“《云等保》”)定义云计算服务带来了“云主机”等虚拟计算资源,将传统IT环境中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单一安全责任转变为云租户和云服务商双方“各自分担”的安全责任。这点明确了企业作为云租户,其应用系统都需要定级且符合对应等级安全控制措施要求。201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188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信托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
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信息科技风险防范提出了要求。《指导意见》第五章节指出“加强网络区域划分和隔离;通过部署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泄密、防抵赖等措施提升系统抵御内外部攻击破坏的能力;”。对于云上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明确提出了安全建设要求。
其次,参考安全咨询机构对于2002年至2017年3月之间公开报道的敏感信息泄露案例的数据分析发现:
■ 敏感信息泄露呈现上升趋势——泄露手段从以黑客入侵等技术手段为主向技术手段与收买内部员工、内部管理不善等非技术手段结合并用发展,特别是对非技术手段的运用,近几年呈现出较快速的增长,企业对可能的应用系统攻击行为没有安全检测防护措施。
■ 敏感信息泄露涉及行业广泛——重点集中在互联网、制造业、政府机构及金融行业,特别是互联网行业信息泄露事件呈现高速增长趋势,需要引起警惕。
■ 敏感信息泄露的追责难度大——基于IP的审计,难以准确定位责任人,难以将IP地址与具体人员身份准确关联,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追查责任人成为新的难题。
由此,安全威胁与应用安全风险与企业业务经营如影随形。应用系统部署到云上的企业需要考虑在公有云上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解决思路。
绿盟科技建议从满足合规要求作为起点,业务在“云上”的企业都需要符合《云等保》安全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主管单位合规监管,未持牌开展业务或违规经营将会后果严重。同时,为了达到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的安全防护水平,安全服务也应纳入,解决应用系
统安全检测和安全监测需要。
1.合规要求
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云计算扩展要求》,明确定义了云租户侧的等级保护对象也应作为单独的定级对象定级。云计算系统的定级对象在原有定级对象基础上进行了扩展,原有定级对象主要是信息系统和相关基础网络,而云计算将定级对象扩展为云服务商的云平台和云租户的应用系统。云计算系统定级时,云服务商的云平台和云租户的应用系统应分别定级,云平台等级应不低于应用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这点明确了企业作为云租户,其应用系统都需要定级且符合对应等级安全控制措施要求。
对照等保二级要求,应至少部署防火墙、堡垒机达到控制措施要求;对照等保三级要求,应至少部署入侵防护、防火墙、堡垒机、数据库审计达到控制措施要求。对于云端租户的安全需求,客户可以方便地从云服务提供商的云市场中进行选购和安装。对有线下服务需求的企业,如专家版服务,可以结合线上线下服务的组合。
《指导意见》第五章节中提出“……加强系统安全漏洞和补丁信息的监测、收集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漏洞管理工作应该是信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漏洞生命周期管理不仅仅涉及漏洞自身的发现、评估和修复,同时还牵涉漏洞情报信息的获取,组织漏洞管理基线的建立和应急处置工作。改变传统的以IP信息为视角的资产管理方法,从安全的角度重新审视资产信息,从资产的业务功能、服务对象、版本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建立安全资产信息,从安全的角度管理资产脆弱性。当出现安全漏洞时,不仅需要考虑漏洞的风险等级,还需要结合资产安全信息,不同资产相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