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学校教育按社会对个体的基本要求对个体发展的方向与方面作出社会性规范。 2.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功能
3.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具有即时和延时的价值。 4.学校教育具有开发个体特助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六)教育制度
1西方发达国家学制的纵向发展趋势
1.双轨制:19世纪欧洲。一轨面向资产阶级子女,另一轨面向劳动人民子女。 2.单轨制:美国。 3.分支制:前苏联。
2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
1、旧中国的学制
(1)1902年,颁布未执行“壬寅学制”。
(2)1903年,第一个正式实施的现代学制是“癸卯学制”; (3)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建立新式学校;
(4)1922年国民政府颁布“壬戌学制”,规定的六三三学制沿用到全国建放初期; 该学制明确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划分学校教育阶段的依据,这在我国现代学制史上是第一次。
2、新中国的学制改革与发展
(1)1951年,新中国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
幼(3-7)--初(7-12)--中(12-18)--高(18-23) (2)1958年,颁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五二二制”、“五三二制” (3)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学制改革
1985:《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93:《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200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3、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
我国当前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
2010年6月21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020年)》,21世纪第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
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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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义务教育
是指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义务教育的特点:
1.强制性。一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二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2.普及性。原则上义务教育覆盖我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也包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盲、聋、哑、弱智和肢残的儿童、少年。
3.免费性。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免收学费.收取杂费是义务教育一个阶段性现象.国务院已经明确要在两年内全部免除杂费。
(七)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总要求。规定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对受教育者的一个总的要求。
教育目的层次结构:国家的教育目的、学校的培养目标。
1教育目的理论
1.宗教本位论: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
强调教育对人的精神世界的作用。唯心主义。
2.社会本位论:柏拉图、涂尔干、凯兴斯泰纳、赫钦斯、巴格莱
看到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对教育目的的制约作用,强调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
片面的、不科学的
3.个人本位论:卢梭、罗杰斯、福禄贝尔、裴斯泰洛奇
尊重儿童;要培养“自由的人”、“自我实现的人”和健全人格的理论体系,倡导民主的教育观
不足:忽视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过于强调人性中的天生倾向对人的发展作用
4.教育无目的论:杜威
否定教育的一般的、抽象的目的,强调教育过程内有的目的,即每一次教育活动的具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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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当前教育方针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我国当前教育目的
1999年6月,《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基本要求:
1.强调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要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3.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实现我国当前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
4五育之间的关系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关系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德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着灵魂与统帅作用,为其他各育提供了方向性的保证。 2.智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着前提和支持作用,为其他各育提供了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 3.体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着基础作用,为其他各育提供了物质基础。 4.美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着动力作用。
5.劳动技术教育可以综合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的作用。
(八)教育研究
1教育研究的含义
教育科学研究就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为对象,运用各种科学方法,遵循科学的认识过程,根据对收集到的事实材料的分析,对假设或理论进行检验,以解释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的活动。
2教育研究方法
1、观察法:准备--实施--整理--得出结论 2、调查法:准备--调查--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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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史法:收集文献--推理论证--验证结论 4、实验法:类型:单组实验、等组实验、循环组实验
步骤:假设--准备--实验-处理结果
5、行动研究法:综合应用各种教育研究法,在真实教育环境中探究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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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学课程
(一)课程概述(单选、简答)
1课程类型(重点)
? 主要概念有分科课程、综合课程、活动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显性课程、隐性课程等。
(一)分科课程、综合课程、活动课程(按课程组织方式)
1).分科课程是又叫学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互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分科课程特征:1从不同的知识体系出发设计课程,是知识本位;2以知识的逻辑体系为中心编织课程;3重视学科的理论知识,强调把各门科学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规律和事实教给学生。
2).综合课程(怀特海)是指打破传统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综合课程的特征:是学科课程的一种改进类型,仍有学科课程的性质。优点在于有利有促进知识的综合化,促进课程内容的更新,密切教学与生产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缺点是教科书编写困难,只专不博的教师很难胜任教学任务,教学有一点难度
3).活动课程(代表杜威),又称儿童中心课程、经验课程,是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活动为中心组织的课程。活动课程的特征:1从儿童的需要、兴趣和个性出发设计课程,是儿童本位、经验本位;2以儿童的心理发展顺序为中心编制课程;3注重儿童在活动中探索、尝试错误学到方法。
(二)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按学生的学习要求角度划分)
1.必修课程:是根据学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编订的、每一个学生都必须学习的科目 2.选修课程:指教学计划中向学生推荐的根据自己的兴趣愿选择的课程,具有选择性多样性
(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按课程管理)
1.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于中央级教育机关,属于一级课程。强制性
2.地方课程:就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制的课程,属于二级课程。区域性和本土性
3.校本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四)显性课程、隐性课程(按课程呈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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