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个人考核细则
一、考勤方面
1、所有老师根据自己当天的职责不同,按规定时间到园(单周一、三、五班主任带班,二、四副班主任带班,双周一、三、五副班主任带班,二、四班主任带班,带班老师负责到校车前接送幼儿、中午领饭菜、带幼儿散步、看护幼儿午睡,配班教师收拾餐具并送上饭车,所有老师上午7:40,下午1:30必须到园,接车老师7:20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40进园,下午不得早于4:30离园),否则作迟到或旷工论处。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迟上堂、早下堂、中途离堂,每次扣2分,旷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
4、全学期事假不超过7天,每超1天扣5分。
5、请假期间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课程方可离园,若出现空
堂,扣带班人3分一节。
6、婚假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病假一天以上必须有镇以上医院证明或检查报告单,方可请假(遇节假日不补假)。
7、一学期迟到、早退达20次,事假超过15天的,病假超过30天、旷工2天以上者,任何一种情况都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8、每月满勤加5分。
二、安全方面:
1、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课间严禁幼儿追皮打闹。
2、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教育好幼儿不玩火,不玩水,不触摸电器,防雷击,防止幼儿从玩具上摔下和违规玩耍,若发现一人次,扣责任人5分。
3、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幼儿全部接清,教师方可离园,否则,追究其责任,每人次扣2分。
4、各位老师看护本班幼儿,确保安全,若有损伤,体罚或变相体罚,流血或更严重的其他事故发生,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扣5-10分,若幼儿需花医药费,责任人负责三分之一。
5、中午就餐时,老师要为幼儿添饭添菜,防止孩子被热饭热汤烫伤,万一幼儿受到伤害,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2-5分,老师一定要等幼儿吃完饭方可用餐,否则一次扣2分。
6、带班老师要把就餐幼儿看护到14:00,对当班老师进行交接,否则每人次扣2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值班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2分。
8、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分。
三、业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