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尊敬的牛总经理、尊敬的各位老总,大家好。
我是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很高兴能来参加我们公司2017年的年会。受牛总的邀请,我们一起来交流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一.引言:
由于授权委托书代签而导致案件重审
在一起诉讼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张三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参加诉讼,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授权委托书时,由于张三在外地出差,张三便嘱咐他的妻子在授权委托书上代他自己签名,然后交给律师。张三当时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大碍,在生活中经常这样做。张三也积极出庭参加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胜诉。可是没想到几个月后,张三收到了案件再审的通知。原因是在诉讼中存在程序违法,对方当事人申请再审。因为授权委托书上当事人的名字,与庭审笔录或起诉状上的当事人不一致。 现在在诉讼中不仅注重实体公正,更注重程序是否正当,程序违法会导致案件的重新审理,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会因为程序违法可能被撤销,在刑事诉讼中,有些证据将因为收集取证程序违法而被排除!
想当然不等于规则,“没事儿”的背后隐藏着法律风险!
一、建筑企业的风险种类
我们律师同行总结出建筑企业的15大类100多种法律风险: 1、招投标阶段法律风险 2、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 4、工程质量安全法律风险 5、工程结算法律风险
6、内部承包法律风险 7、以包代管法律风险 8、印章管理法律风险 9、资金收支法律风险 10、工程分包法律风险 11、劳务用工法律风险
12、材料设备买卖租赁法律风险 13、投资法律风险 14、税收法律风险 15、诉讼法律风险
这些法律风险贯穿我们建筑企业经营的全过程,隐藏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的背后,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工作状态密切相关。
例如,我们的施工班组要及时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企业才能转移风险,免遭损失;例如建筑企业必须与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才能保证我们在工程招投标中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与防范 1、合同主体:与谁共舞 『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朋友。张三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6月,张三向李四借款十 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
事后,张三拒绝还钱。李四把张三告上了法庭。张三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的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李四的起诉。李四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
没有偿还能力。张三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李四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注:法人的独立人格。代理人的地位。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注意核实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与住所。
名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正式称谓;姓名是公民在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表上的正式称谓。
住所对公民而言,是指其长久居住的场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提示:合同主体主要涉及两个阶段的问题,一是合同签订前对对方主体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履行的主体要与签订合同的主体保持一致。
2、合同文本:“拿来主义”要不得
实践中,很多合同承办人为了图省事儿,让对方提供格式文本或轻易接受对方草拟的合同。对方提供的合同拿过来一看,数量、价格都没同题,别的也就不看了,随便就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使有时候看到有些条款不太公平,对方一句“我们公司的合同都是这样的”也就不再争取了。这给合同后续履行和纠纷处理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最好使用自己准备好的合同文本,对方提供合同文本,必须核对合同条款,每份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一致。
3、都写清楚了吗?一定要明确!
案例:A厂将一批半成品交给B厂加工,合同中关于加工数量、质量、价格、违约责任均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写明是甲指定的仓库,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B厂负责。加工完成后,A厂要求B厂将成品分别运到陕西、吉林、成都等地仓库。B厂大呼上当,如果将这些布匹分别运到西北、东北、西南,并承担运费的话,所收取的加工费还不够支付运费。B厂不肯运,A厂就告到了法院,并说它与陕西、吉林、成都都已签订了合同,由于B厂违约导致交货逾期,使自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合同的标的及数量、质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约定明确,不得模棱两可。
有的施工单位对下对外合同条款中有 “给予一定奖励”、“按有关规定”、“其余30%待2015年12月31日后陆续付清”。这都为发生争议埋下隐患,有的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另外,对数量和金额的确认必须有大小写,且核实无误后再签认。
(可以说,合同就要咬文嚼字。模棱两可、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4、定金与订金:一字万金
案例: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某建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在合同签字生效时支付定金30万元人民币,甲公司也如数支付了定金。事后某建材价格看涨,乙厂毁约。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效后起诉,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要求法院责令乙厂双倍返还定金。该合同经审查后确认为有效合同,乙厂违约,但最后法院只判定乙厂退还30万元及承担利息损失。原来,合同中将法律固定术语“定金”写作“订金”。一字之差痛失30万元。
定金: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 订金:预付款
定金的特点------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到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纠纷解决方案:选择对自己有利的! 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
合同纠纷约定管辖----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注意:约定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6、注意细节:细节是 ? 1)合同要加盖骑缝章
骑缝章顾名思义应该骑缝,并且应该是骑住所有缝,即盖完骑缝章后合同的每一页应该均有红印,并且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最好同时有字,而不仅仅是个红圈(仅是红圈容易作假),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不论是中间漏还是前后漏。合同展开应该能够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只有这样才是比较规范的骑缝章,才能发挥骑缝章的作用。
2)合同组成部分也要加盖合同章、骑缝章
为防止合同双方对合同组成文件产生争议,合同相对方擅自调整报价书、附件相关内容,合同相对方擅自增加或者删除报价书、附件等相关内容,所以附件、报价书等合同组成部分,也应当加盖骑缝章。
3)合同一定要明确落款时间 签订合同时未载明落款时间 落款时间与实际签订时间不相符 同一份合同上有不同的落款时间
合同正本与副本上落款时间不同
合同应当根据签署的实际情况来明确落款时间。有时候明确签订时间非常重要。
4)合同条款不能留有空白处
合同条款不得留有空白处,空白处应当以斜线表示。 5)合同条款前后要一致
合同签署之前应当仔细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总工期与合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相一致、各条款质量标准相一致、各条款结算标准相一致、付款方式相一致。
三、防范意识:
1、树立合同意识,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
(企业对外经营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补充协议一定要书面签定,避免空口无凭。 2、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3、设置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或岗位 4、树立证据意识
(诉讼中没有证据或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事实真实并不意法律真实。【辛普森案件】 四、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2007年《劳动合同法》 保护劳动者。 1、以实际用工为准,确定劳动关系。 2、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3、意外人生伤害保险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