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随着我院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生素质要求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
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协作、向上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需求人才,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提供参考依据,现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特修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如下: 一、品德素质评价 序号 内 容 四、五星级寝室 C、D级寝室 1 寝室内务 寝室内务检查时涉及个人问题 不按作息时间要求回寝室就寝 未回寝室就寝 2 寝室纪律 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违反学生公寓电脑使用规定 旷 课 加(减)分 +0.5、+1/次 -0.5、-1/次 备 注 寝室每位成员,5分封顶 寝室每位成员 责任人扣分并与等级寝室扣分累加计算,抽查期间-0.5/次 评分双倍计算,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担任学长职务的学生)、预备党员、党员双倍扣分 -1/次 1、周五、周六回寝时间:23:30 2、周日——周四回寝时间:23:00 周五、周六23:45,周日至周四23:15之后返校的作夜不归宿。有正当理由请假者除外。 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为准。 包括违反规定携带者、玩网络游戏者。 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或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次 -10/次 -1/次 -1/节 早自修未到-1/次,晚自3 课堂与自修 纪律 早晚自修考勤 修未到-2/次,迟到、早退-1/3次,携带早餐者-0.5/次。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1/次 每学年每人必须参与专业相关讲座、报告 加6次,不足者-1/次;5分封顶。凡要求统一参加但未到的,-1/次。 4 活动参与 各类会议指:校、院统一组织的主题班会、校院召开的必须参加的各类会议等。 各类活动指:全国、省、校、院、学生组织、班级各类文体、学科竞赛活动;同类项目不同级别只按一次加分;获奖参照能力素质评价加分。 与专业相关讲座、报告指:行知论坛、校企合作专业实际,按不低于该标准另行制定) 超过6次者,+1/2次, 宣讲会、校院组织的专业学术报告等。(各分院可根据各类会议 未到-1/次 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学各类活动 科竞赛凭活动主办方相关证明+0.5/次。 好人好事及5 通报表扬 其他公益活动受表彰者 校级+4/次,院级+2/次 其他情况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核定加分。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0-60 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30-60分。 6 日常行为违纪违规或受处分 饲养宠物 -3分/次 在校内饲养猫、狗等宠物影响他人生活的 破坏公物和环境 -3分/次 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 不讲诚信,造成不良后果 -3分/次 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 留校察看 7 违纪受处分 -30 十佳大学生 8 荣誉称号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团员 文明寝室 记过 -20 严重警告 -15 警告 -10 通报批评 -5 校级+5,院级+3, 提名奖+2 校级+5,院级+3 校级+5,院级+3 不累计加分,集体荣誉成员减半加分。十佳团员和十佳团干按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加分 寝室每位成员,其它特色寝室减半加分。 二、能力素质评价 序号 项目 内容 省十二大学科竞赛与专业组别的文体比赛 国家级 +40 +35 +30 +15 省十二大学科竞赛与专业组别的文体比赛以省部级 研究1 创新40% 校级 +12 +8 +5 +3 +30 +20 +15 +10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为依院级 +8 +6 +4 +2 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成功参赛奖 加(减)分 备注 分院级 获国家认定的发明专利 +4 +3 +2 +1 成果若在受理过程中,接受+40 获国家认定的实用新型和外形设计专利 +30 受理当学年减半加分。 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 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 +10 课题负责人课题结题 国家级+40,省部级+30,校级+12,院级+8 加满分,课题成员减半加分 SCI期刊Ⅰ、Ⅱ区、权威刊物、SSCI、A&HCI+40 其他SCI、EI、ISTP、专著、一级刊物+32 学术论文 二级刊物+25 刊物级别划分参见学校科技处和社科处相关文件,其中第二作者加分权重为0.5,第三作者加公开发表(有公开发行刊号)+18 分权重为0.25。 学术著作 10万字 以上 独著 学术著作 合著 24 16 20 30 10万字 以下 20 10万字以上 24 文学、艺术等著作 5万字以上 16 1万字以上 8 1万字以下 6 10 6 4 主编 24 16 20 10 6 4 参编 16 10 12 6 4 2 考级、考2 证、专业(职业)全国大学生 英语等级考试 其他学生通过四级+5,优秀+8;通过六级+10,优秀+15。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通过三级+3,优秀+5;四级+8,优秀+15;六级+15,优秀+30。 凡通过者,每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加分,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 技能30%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5,优秀+8;通过八级+10,优秀+15。 计算机等级考试 文科计算机一级合格+3,优秀+5。理科通过计算机二级+3,优秀+5。文、理科通过计算机三级+5,优秀+6。 参见各分院通过各类考证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参见各分院专业技能比赛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份完成考核,校、院、分院的学生会正副工 作 职 责 社会工作 主席、团委(团社团联正副主席、院级各类学生组织正副主席 校、院、分院的各类学生组织各部门正副部长,新生学长,职生组织的正副主席、正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班级其它学生干部,寝室长 各级学生组织的干事 优秀的比例见当年的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考核等级优秀者按加分标准的150%计分。能够履行工作职责、按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者按加分标准计分。担任学生干社会工作3 (实践)15% 加分标准 4 3 2 1 部未超过一学期(指无正当理由中途辞职或离职),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计0分。兼任多项职务的学生,按最高值计分。 非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国家级+40,省部级+30,校级+12,院级+8。 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获得各类荣誉和证书 参加社会实践+1/次;志愿者活动+1/3次;参加校企合作班+2/次,评为良好+3,优秀+5;5分封顶。 践,需组织单位开具证明。获奖多项的,以最高奖加分,不能重复加分,集体荣誉成员减半加分。 总支)副书记、能部门组建的其它学 非专业学生 参加文体比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成功参赛奖 非专业学生参加《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与竞文体特长4 及其他15% 国家级 +40 +35 +30 +15 赛奖励办法》中所列举的文体比赛(非专业组别),加分标准参照学科竞赛。分院级的文体活动,在院级的基础上减半加分。 省部级 +30 +20 +15 +10 校级 +12 +8 +5 +3 院级 +8 +6 +4 +2 三、补充规定 关于1 各类竞赛、比赛获奖加分 1、参加各类竞赛和学术、文体活动的,一般要求每组选手在3名(含)以内。3人以上视为集体参与,其加分办法为:核心成员权重为0.6-0.8,一般成员为0.4-0.6,不分先后则均为0.5。 2、参加同一竞赛或活动的,取其最高奖项予以加分;不同竞赛或活动的加分可以累计。 3、竞赛或活动最高奖项为特等奖的,其奖励与一等奖相同,其他奖项的奖励逐次递减。 ◇ 测评时间为每年9月——次年8月,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
拟定本分院适用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