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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按照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顺序,分别阐明各防治区的范围,区内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特征及其危害,以及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等。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9.1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预防措施。
9.1.1 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a)地面塌陷、地裂缝的预防措施:
1)地下开采的固体矿山,应预留矿柱、矿墙,或采用充填法开采,及时回填采空区,避免或减少采空塌陷和地裂缝的发生; 2)地下液体矿产开采,严禁过量开采,并采取回灌措施,避免或减轻地面沉降、岩溶塌陷;
3)岩溶充水矿区,采取充填及排供结合等措施控制疏排水,防止岩溶塌陷。
b)滑坡、崩塌的预防措施:
1)在存在滑坡、崩塌隐患的区域采矿,要消除隐患或采取避让
措施;
2)固体废弃物有序、合理堆放,设计稳定的边坡角,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修筑拦挡工程;
3)露天矿山开采应根据岩土层结构、构造条件,选择合理的坡角范围,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修筑拦挡、排水、防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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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c)泥石流的预防措施:
1)合理堆放废渣弃土,并做好护坡,消除或固化泥石流物源; 2)修筑拦挡工程、疏浚矿区排水系统,消除诱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
9.1.2 根据含水层结构及地下水赋存条件,结合采矿工程,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含水层破坏。
a)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废水、
固废淋滤液污染地下水;
b)揭穿含水层的井巷工程,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 c)采取帷幕注浆隔水、灌浆堵漏、防渗墙等工程措施,最大限度的
阻止地下水进入矿坑,减少矿坑排水量,保护地下水资源。
9.1.3 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减少采矿活动对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
a)优化开采方案尽量避免或少占用破坏耕地;
b)合理堆放固体废弃物,选用合适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综合利用量,
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 c)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植被;
d)采取围栏、警示牌、避让、加固等措施保护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
值的地质遗迹和人文景观。
9.2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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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地面塌陷治理,应根据地面塌陷的类型、规模、发展变化趋势、危害大小等特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a)未达到稳定状态的,宜采取监测、示警及临时工程措施;
b)达到稳定状态的,应采取防渗处理、削高填低、回填整平、挖沟
排水、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措施;
c)对岩溶塌陷区,可采取注浆、回填等措施控制塌陷的发展,减少危
害。
9.2.2 地裂缝治理,应根据地裂缝的规模和危害程度采取土石填充并夯实、灌浆、防渗处理等措施。
9.2.3 崩塌、滑坡治理,主要采用清理废土石和危岩以恢复场地;削坡减荷、锚固、抗滑桩、支挡、排水、截水等工程措施进行边坡加固。 9.2.4 泥石流治理,可采用清理泥土石以恢复场地,或者修筑拦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潜在的泥石流隐患治理可采用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消除引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
9.2.5 含水层破坏治理,可采用回灌、修补含水层、置换等措施;造成周边居民生活用水困难的,应采取措施解决替代水源。
9.2.6 丘陵山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可采用边坡加固、采坑回填、植树种草或者挂网客土喷播等工程措施,以修复景观;平原区可采用清理废石(渣)、采坑(塌陷坑)回填、整平、覆土、复绿、造景等工程措施进行地形地貌景观重建。
9.3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征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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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监测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及采矿活动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要素。 9.3.2 监测方法主要有:
a)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的监测,可采用遥感、GPS、全站仪、伸缩性钻
孔桩、钻孔深部应变仪、人工观测等方法监测;
b)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监测,按照<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
范>DZ/T0221- 执行;
c)含水层破坏的监测,主要是定期测量井孔地下水位高程、埋深,矿
坑排水量,泉水溢出量,地下水水质,地下水降落漏斗及疏干范围,可采用人工测量和自动监测仪测量等方法;
d)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监测,可采用人工现场量测、遥感解译等方
法进行监测。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10.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由报告书(报告表)和附图两部分组成。
10.2 报告书编写题纲见附录G。 10.3 报告书编写要点如下:
a)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依据和适用年限。主要阐
述本方案的编制依据以及本方案的适用年限。适用年限应根据矿山服务年限和开采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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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任务。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及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总体目标任务和阶段目标任务。
c)矿山基本情况及地质环境背景。简述矿山企业基本概况,矿山开
发方案或开发计划,矿区的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
d)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评估。明确评估级别和评估精度,确定评
估指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e)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
析、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在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影响前提下,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
f)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部署。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类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提出总体工作部署和本方案适用期内分年度实施计划。
g)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部署,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监测的对象和内容,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并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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